题主这家公司可以预支年假这件事,站在员工的角度来说,是特别人性化的一个规定。但是站在公司角度来看,公司对应的预支年假这件事,针对离职员工是否有扣除预支年假天数的薪资规定,以及“今年春节公司额外多放了3天假,前段时间因疫情导致部分无法居家办公的同事也放了几天假,这些假期都被公司统一纪录为预支的年假。"这个规定,是否是同样有相关的规定,是否合法,是不是获得了所有员工的认可。疫情期间在家办公需要按照约定支付工资待遇,单位有权要求有感染风险的职工居家隔离,通过网上办公等形式提供劳动,或者就居家隔离而无需提供劳动。这种情况严格上来讲,属于单位的工作安排,可以协商工资待遇,如协商不成的,应该按正常的工资支付。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本来这是人性化的一个规定,但是当离职的时候,如果扣除相应工资,是否会因此产生纠纷,都是我们作为HR要考虑的问题。不要让好事变成坏事,杜绝一切风险。 题主可以将问题反馈给领导,写清关于此事的相关建议及相关的法律风险。因为你刚到公司,可能很多情况不是很清晰,所以需要领导来判断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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