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制定要合法,合法公示防诉讼
一、制度制定要合法:
根据现行《劳动合同法》,企业的规章制度必须经过民主合法程序制定,并公示或告之劳动者,才具有法律效力。我们先来明晰一下“企业规章制度公示”相关依据的法律条款.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条 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Tips1: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企业规章制度制定的行为是一个民主表决和集体协商的行为,而不再是企业职能部门制定、高层管理表决的过程。作为企业内部的规章制度,要对其适用的对象进行公示,未经公示的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员工无所适从,不知道哪些行为属于违纪行为,对员工不具有约束力。
Tips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项规定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Tips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如果公司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要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公司规章制度制定过程中,我们除了重视程序的合法之外,制度内容也要合规,务必请公司法务部门进行合规性审查。
二、合法公示访诉讼:
(一) 某些企业采取但不太适合的公式方式:
1、在企业的内部公告栏、宣传栏、会议室张贴,没有特意去提醒员工注意或者确实提醒了员工,但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甚至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是何时公布;
2、将公司的规章制度,公布在公司的内部网站上,每个员工皆可以通过公司系统进行查询查看;
3、将公司的规章制度,通过电子邮件系统,向公司的每一名员工送达。
4、 口头通知。
上述的第一种做法,是一种比较传统的做法,也是一种风险最大的做法。因为这种做法事实上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将这些制度对员工进行过公示,员工完全可以说没有看到或者是我去会议室就是去开会的没有注意到,举证非常困难。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基本上就是规章制度无效的结局。
上述的第二种做法以及第三种做法,有一定的相似之处这些做法本身可以节省人力资源的很多琐碎性的工作,可以节省人力,节省劳动量,减轻工作压力,提高工作效率。但是与之相伴而生的就是法律上的风险。这些公示方式,由于皆是通过网络进行的,目前司法实践考虑到网络本身的易于修改而且不留痕迹,一旦出现员工否认而公司无法提供其他的可参考性证据时,一般情况下,也是认定为这种“公示”方式无效的。
上述第四种做法更是毫无举证可能可言,明显的无效“公示”方式。
法律本身并没有对公示作出任何解释。目前司法实践对公示的理解是公司要将规章制度通知到员工本人,并不在意是否通知到了其他的员工。企业如果要证明对规章制度进行了公示,就必须要有证据证明对员工进行过明确的告知。那应该采取什么方式予以公示呢?且听我道来。
(二) 比较有效且合法的公式方式:
1、公司召开员工大会公示或全体员工参加培训学习,并保留相应的有员工签名的会议或培训记录,员工签名的会议记录或培训记录要作为证据予以保留。
2、 员工入职时,公司会为员工准备一些工作需要的资料或者劳动工具,与这些资料和劳动工具同时交付给员工的,就有规章制度手册(需要单独印刷并单独列明),同时,要求员工签字确认当场阅读学习并收到了。这一种做法,既有充分的证据向员工进行了公示,同时也便于员工在入职之时就了解企业的规章制度,便于迅速地了解企业的文化以及工作流程。员工签字确认当场阅读并收到的纸张要作为证据予以保留。
3、新员工入职培训制度宣贯:为新员工进行适当培训时,其中就有对规章制度的内容培训,对于这种培训,主题以及到场人员工皆有登记,并要求每一名员工进行签到明示。这一种做法,比第二种做法更具有实际意义。签到表格要作为证据予以保留。
4、在《劳动合同》中增加企业的规章制度为合同附件,确认员工已阅读理解企业的规章制度,并承诺遵守。
5、企业可以制作一份《员工接受书》,放在“规章制度”最后一页,一式两份,公司一份,员工一份。《员工接受书》内容如下:“本人确认已阅读了由×年××日起生效的公司《规章制度》,清楚了解了规章制度的全部内容,并同意接受此制度的部内容”,让员工签上本人姓名和日期。
通上述方式公示的企业规章制度,基本合理合法,具有法律效力,且有确确实实的员工签名证据。
Tips1:人力资源小伙伴在制定制度时一定不要制定完就认为万事大吉了,还要根据贵司具体情况采取有效、合法的公式方式对制度进行公示。
Tisp2:公示同时一定要留好有员工签字及落款日期的书面证据,这可是我们这一步公示最重要且不可或缺的环节,公示的目的就是为了收集书证!
Tips3:人在江湖漂,谁能不挨刀,但是刀不来,我们绝对也不招,做好提前的证据收集工作是对我们自己的最好的“劳动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