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方便日后辞退试用期不合格的员工,采取试用期通过以后再发放劳动合同给员工合法吗?
如果想要试用期辞退员工,怎么样的操作才是正确的呢?
lucasfung 2022-08-03 15:30 回复 赞(1) 9楼
1、员工入职即需要在入职日起1个月内完成劳动合同的签注,劳动合同签注是1式两份的,员工1份,企业人事存档1份,这是正常合法的建立劳动关系的流程。
2、员工假设在试用期期间与公司产生纠纷,如员工投诉公司没有按照流程签订劳动合同,最后企业还是理亏需要把合同拿出来,最后不论在仲裁阶段还是正式开庭,给调解员和法官都是企业不按合法合规的流程给员工办理入职流程,不利于建立良好的正规的企业形象。另外,提醒一下,假设企业没有能拿出员工本人签署的劳动合同,员工有更大的可能在纠纷期间主张公司支付没有签署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赔偿。
3、劳动者有没有劳动合同,与试用期及不及格是两个概念,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并不能说明没有公司与其没有劳动关系,更进一步说公司并不能因为他试用期表现不好,并以没有劳动关系辞退这个员工,法律层面认定劳动关系是从员工第一天来入职工作开始认定的。
4、管理试用期的员工,应该在公司内部建立试用期管理制度,给员工考核增加项目型、确定性的指标,并对其劳动纪律进行约束,搭配奖惩管理制度予以管理。在试用期期间完善员工的各项工作内容以及指标的达成情况,后续以便对试用期间无法达到公司要求的员工进行辞退沟通。
bob1111 2022-07-22 17:02 回复 赞(1) 3楼
路过。1.合同签订后没有给员工的那一份的问题,参照2楼回复就好了。对公司没有明确的处罚规定,也不适用于未签订合同。真的发生纠纷了,公司拿出自己的那一份,或到时补发员工那一份就好了。
2.试用期解除的问题。和有没有给员工自己的那份合同是两回事,不会因为第一个问题,而影响公司的试用期解除。法规很有趣,明确规定的事项需要严格按照规定来执行,而试用期解除适用于第三十九条--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那么就看下,入职时有没有明确的员工签署的录用条件啊,有没有试用期的考核管理啊(一说,该试用期考核管理制度要符合法定程序,经公示或员工签署),员工对试用期的考评结果签字确认(员工不签字确认又该怎么证明)。
总体来讲,公司的风险可控,解释违法解除了试用期员工,支付赔偿金也就是一个月的工资,但有时真的会遇到较真的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