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女员工作5年,职位为营业担当。 生育前在其同岗位上又招了一位,期望女员工在生育期间不耽误工作。女员工在生育前把所有的工作转交给此员工。但在生育后回到公司上班中,领导因为其原有1个人的工作两个人分担,增加了公司的人力成本,公司考虑到该女员和新员工相比,工作内容相同,但女员工的薪资因每年增加所有高出很多,所以想辞退该女员工。公司是希望等到哺乳期满后辞退。
可部门经理希望员工自己离职,公司不用承担任何赔偿和责任,故在工作中经常刁难该员工。其女员工还有5个月才满哺乳期,并且找改女员工谈话期望她自动离职。女员工拒绝离职并说出了自己还在哺乳期,该部门经理后期就经常辱骂改女员工,并也发过邮件,(邮件里有污染人格的言辞),后期女员工把其邮件转发给我人人事部经理,当时人事部根据女员工会的邮件,公司讨论,后期于女员工谈公司按正常辞退员工赔偿金赔偿,赔偿了5个月的工资并增加了2个月工资为奖金,让其女员工在自动离职上签字 ,女员工也同意了,并签署。
1,女员工用其领导发的邮件去告公司,公司会赔偿多少。
2. 后期虽然女员工自动离职了,但根据其邮件,是否还可以告公司?
3. 公司领导指示一定要辞退该女员工,该如何规避劳动法,因为,公司支付的赔偿金等于该女员工工作的5个月工资,并且后期辞退还是要支付其赔偿金。
问题有点长,请牛人耐心解答下,非常感谢!
秉骏哥李志勇 2014-01-15 10:01 回复 赞(0) 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