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劳动合同内容都是以入职offer为准的, 一般谈好后与就职后的差距不会太大,如果差距比较大,企业可能面临诚信危机,直接找能决定的人,否则就要考虑离开了。
你的情况有一定的特殊性,如二线城市、小公司、hr,相对来讲,很多二线城市的小公司并没有发放offer的习惯,也没有很规范的入职流程,这就意味着入职前的沟通很难有书面的证据。作为hr,你不仅考虑合同该不该签,更应该考虑应该去一家什么样的公司更合适。
现在你的困惑在于,合同到底该不该签?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你对这份工作的需求如何?
可以判断,你还比较年轻,可能没有多少积蓄,在城市中,吃穿住行都是要开支的。一个月找不到工作,你会坚持继续找;两个月找不到工作,你开始怀疑自己的出发点;三个月找不到工作,你会患得患失……因此,你可以对自己的求职能力进行评估,如果放弃这份工作,再次求职入职,你的理想周期是否能满足?
2、市场上的同等hr薪酬水平如何?
你为什么会选择这家公司?是因为发展平台、工作氛围还是薪酬,如果经过调查分析,这个公司给你的待遇高于市场价位,你觉得是否心安理得?为什么这家公司会选你,为什么会开出高于市场的薪资待遇?如果自己都不能说服自己,那你觉得这个合同与口头协议哪一个更趋向于真实?
3、签与不签,需要这么纠结吗?
假设,你很需要这份工作,假设这个口头协议的薪酬符合当地市场水平;即使这份工作对你而言可有可无,即使薪酬高于市场水平。你唯一需要做的就是签合同,然后只需要看第一个月工资实际发放金额。如果与口头约定一致,那就虚惊一场,继续呆下去;如果真按合同规定发放,走是肯定了,如果有精力,有证据,也可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如果签了会有哪些风险?
1、工作地点的风险
你说你应聘的是本市,而劳动合同写的是全国,一个可以从其公司的营业范围分析是否有被派往外地的可能性、另一个可以从劳动法中找答案。
“工作地点”是指劳动者从事工作的具体地理位置。实质上就合同履行地。明确了工作地点就明确了纠纷的管辖问题、最低工资适用标准问题、社保最低缴费基数及缴费地问题。
因而,劳动合同上写的工作地点是“全国”,无法实现立法意图、也违背了立法本意,这个约定是无效的。试想,如果在劳动合同工作地点上可写“全国”,那就可写“亚洲”,也可写“地球”,那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不就成为一纸空文了吗?因此,这个不必在意。
2、薪资问题
合同写多少我认为不是关键,关键是你的实际收入是多少。以经济补偿金为例,不会因为只签订基本工资而减少,因为经济补偿金的依据是过去12个月劳动者获得月平均工资。
至于社保,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与劳动合同的签订金额几乎无关。至于病假啊,生育津贴等都不以合同工资为准。因此,风险几乎为零。
综合来看,签订这个合同对你而言,没什么风险。至于签还是不签,关键在于市场的供求关系。如果你手握几个offer,我想你也不会纠结签还是不签了;如果这是你目前的唯一选择,似乎只有先签了合同,边走边看了。
140楼 看不见深海的蓝
分析得很全面!谢谢
139楼 MikiX
说得挺有理的,谢谢分享。
138楼 顾吉顾吉
嗯,说的很有道理啊!
137楼 红果果one
感谢分享,坚持学习!
136楼 笑颜如歌
谢谢分享
135楼 lhjq
实用,不错!
134楼 hklte_hr
谢谢分享!
133楼 xiaozizai
谢谢老师
132楼 周渔儿
我们也是,合同上都写当地最低的工资标准,然后入职的工资会是额外的,所以不用担心的啦
131楼 静若初荷
合同上签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企业可以在赔偿的时候少赔点钱嘛。我觉得题主讲的是郑州。
130楼 诚至金开
接地气——实用
129楼 10度星空
xuexile
128楼 晓翔
很明确的知道,谢谢分享!
127楼 黑妞520
我觉得这种一般比较普遍吧。我们也是这种,合同上跟实际说的不一样,因为合同上的工资一般都写的比较低,你可以先试一下,第一个月试用期看给的工资是不是说好的那样,如果不是走人就行,反正试用期没啥约束。
126楼 chamer
如果是劳动合同“工作地点”无效,导致该合同无效,那么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动作就无效了,我们的合法权益是否还可以得到保障?希望老师解答!
125楼 夏末橙子
很精辟,当初求职的时候也遇到过这种问题,甚至还遇到入职几个月公司都不提签合同的情况,唉,现在想想也是醉了
124楼 magic崔
很实在的分享,感谢夏天老师
123楼 洛姿姿
夏天老师分析的中肯!建议也很到位。
122楼 风起云落
夏天老师的打卡内容很实用
121楼 夏家湾人
谢谢,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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