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做绩效评估,你或许并不明白。
近百年,绩效管理的重心在不断演变。当人力充足时,强调个人职责的绩效评估模式很有效,通过让谁走、让谁留、奖励谁、惩罚谁等手段激励员工,管理者在其中主要担当裁判的角色;但当人才短缺时,针对绩效差距,对员工的培养变得更重要,管理者的主要角色从裁判变成了教练。
绩效评估究竟该为何?让我们从历史中找答案。
第一阶段 管理者从“裁判员”到“教练员”
绩效评估可以追溯到美军的考核评分制度。这项制度创立于“一战”期间,目的是发现表现不佳的士兵,并将其开除或调岗。
“二战”后,约60%美国企业采用这项制度,至20世纪60年代,这一比例接近90%,在企业中较高的考核评分意味着较好的发展前景。
但很多观察者认为,区分优秀员工和表现较差的员工让管理者感到为难。例如一项研究发现,98%联邦政府雇员得到的评级是“合格”,得到“优秀”和“不合格”的总共只占2%。
加上随后出现的管理人才严重短缺,实施绩效评估的目标有了变化。
麦克格雷格主张员工应借助上级反馈制定绩效目标并进行自我评估,这将提升他们的能力和潜力。麦克格雷格后来将这一观点称为人员管理的“Y理论”。这种观点预设,员工自己希望表现出色,而且如果得到适当支持他们就能表现出色。但麦克格雷格同时指出,他主张的方法有一项很难实现:要想达到理想效果,管理者每年在每名下属身上都必须花上好几天的时间。
通俗的说,麦克格雷格的意思是:绩效评估是上级辅导下属的一个工具,但这种辅导方式需要大量的时间成本。
第二阶段 管理者又当回了“裁判员”
然而,到20世纪70年代,又一次转变开始了。
由于通胀率飙升,绩效薪酬在评估体系中占据了中心位置。在这一阶段,年薪增长对员工非常重要。很多管理者有权给予优秀员工20%以上涨薪,使他们与大批薪酬涨幅只能跟上物价涨幅的员工区别开来,而没有涨薪则意味着显著降薪。由于事关员工的重大利益,也因为不久前通过的反歧视法律,薪酬制定须更加客观。结果在很多组织中,对员工职责的强调超过了员工成长。
其他三个变化进一步推动了这个转变:
首先,通用电气CEO韦尔奇。为解决管理者无法明确区分优劣表现这一长期问题,韦尔奇推行了另一项军队创造的制度:强制排名,并且则将其用于末位淘汰。韦尔奇把员工的绩效和能力等同起来,这在很大程度上忽视了他们的成长潜力。员工被分为三类:应得到奖励的A类员工,应继续留用的B类员工,应淘汰的C类员工。
其次,1993年通过法律,规定企业高管的可减税薪酬上限为100万美元,但不包括绩效薪酬。这提高了公司领导者的绩效奖金,并随后扩大到一线管理者甚至时薪员工,组织因此更加依赖绩效评估。
第三,20世纪90年代后期,麦肯锡的“人才战争”研究项目指出,有些员工本质上就是能力更强,企业须识别出他们方能了解这一点。这项研究的衍生意思是员工的能力高低和管理者的培养没啥关系。
因此到21世纪初,组织主要利用绩效评估来让员工对结果负责,并分配奖励:
- 据估计,多达1/3美国企业,包括60%的《财富》500强企业,采用了强制排名制度。
- 企业形态的变化,使得业绩评估体系难以完成提升个人表现、发展未来技能这些耗时的任务。组织的扁平化程度显著提高,管理者负责的下属人数大增。每名管理者的直接下属,从20世纪60年代以前的6名,增至15到25名。管理者不但要负责更多下属,自己也同样要参与业务。所以像麦克格雷格认为的那样,对每名员工的绩效管理投入数天时间,已经不可能。
- 同时,企业对外部招聘的兴趣增加,对内部培养的需求减少。多达2/3的公司职位被外部人占据,而30年之前这一比例仅为约10%。
第三阶段 绩效评估的意义受到质疑
2005年,韦尔奇卸任几年后,通用电气悄然放弃了强制排名,因为它造成内部竞争,损害了协作。越来越多公司开始质疑,将员工互相比较甚至评定分数,到底有什么用。
这样一来,企业开始不那么强调员工对过往表现负责。一系列外部因素使这一趋势得以延续。随着工作更加复杂且形式迅速变化,制定一年后仍有效的绩效目标很困难。更不用说团队工作的增加,常常与个人评估和奖励相冲突。而低通胀率和涨薪预算受限,使得以评估为基础的绩效薪酬失灵:如果能给予的奖励不值一提,那么绩效评估的意义在哪里?
无论如何,员工很反感整个绩效评估流程。社会科学研究显示,员工痛恨数字评分:相比满分5分被评为3分,得到“中等”的评级更容易接受。员工还厌恶强制排名。而且评价也可能不客观,对评估结果的研究不断显示,评估者给和他们相似的人打分更高。因此,评估者对评估结果的影响,不亚于员工的实际表现。
对管理者的调查显示,他们同样不喜欢评估员工。
随着对传统评估方式的不满持续高涨,科技公司开启了绩效管理的新思路。2001年,一些软件从业者发表的“敏捷宣言”提出了几项核心价值观,如“应对变化优先于遵循计划”。它强调协作、自组织、自管理、定期反思工作有效性等原则,目的是更快完成原型设计,并能实时回应客户反馈和需求变化。虽然并非直接针对绩效管理,但这些原则改变了工作有效性的定义。在传统评估体系中,企业从上至下分配任务,每年评价员工的完成情况,而新原则与此冲突。
据CEB估计,2014年,12%美国企业完全取消了年度评估。2015年德勤报告称,在其调查的美国公司中,只有12%不打算重新考虑绩效管理体系。这一潮流似乎也漫延到美国以外。例如普华永道报告称,2/3的英国大公司正在改变绩效管理体系。
作者:彼得·卡佩利,安娜·塔维斯
彼得·卡佩利是沃顿商学院管理学教授,他的著作包括《上大学值得吗?》(Will College Pay Off? A Guide to the Most Important Financial Decision You’ll Ever Make, PublicAffairs出版社,2015年)。安娜·塔维斯是哥伦比亚大学人力资本管理教育项目教务主任,同时担任人力资源杂志People + Strategy主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