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工伤对于HR来说,并不陌生!因为在现实工作当中,很多员工因为工作原因受到伤害,被评定为工伤,等级根据伤害程度进行鉴定。但是有一个工作会困扰着我们HR,就是停工留薪期的问题。因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正常情况下,停工留薪期是1年时间,即12个月时间。关键是,有的工伤比较严重,超过1年以后,员工还需要继续停工治疗康复。那么达到停工留薪期之后,如果员工继续需要治疗,是需要申请吗?向谁申请?应该谁批准延长这个停工留薪期呢?今天的案例,希望对大家有所提示和帮助!
停工留薪期到期后,延长期限需要申请吗?
在实际工作当中,很多员工因为工伤的原因,会产生停工留薪期的情况,停工留薪期简单地说就是工伤休息治疗期限长短的问题,《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正常情况下是1年时间。如果需要延长工伤休息治疗期限的,需要向有关单位或部门申请。国内很多地区将停工留薪期做了细化,具体的可能会细化到1个月,甚至是0.5个月,比如说《山东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其中最低的停工留薪期就是0.5个月。
也就是说,工伤职工过了这个规定的期限,如果身体工伤部位还未恢复,不能去公司上班的话,可能就涉及到延长工伤期限问题了。如果你没有按照规定向公司或相关部门申请延长,后期主张停工留薪期的待遇,会获得支持吗?
今天我们就给大家分享这方面的案例,希望给大家的工作有所警示!案件中的公司信息、个人信息均作隐藏替换处理,非真实信息,仅供大家参考!
工伤职工李某某申请再审称:一审法院事实认定不清,适用法律不当。
1.劳动者是弱势群体,用人单位应尽到提示义务,不能轻易地、生硬地套用《北京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第八条来认定。
2.被申请人为避免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的流程繁琐,承诺只要提交假条就视为延长停工留薪期,而被申请人在2022年1月15日至6月15日期间只按照病假向我支付工资。填写请假条由工伤变为病假是在被申请人拒绝为我延长停工留薪期后,担心被按旷工处理,只得按照被申请人的要求将请假事由改为病假。
3.根据公司员工手册,请假可以在客观事由消除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于2021年12月28日向公司提交医院开具的假条,符合请假的相关规定。
综上,申请再审,请求撤销一审法院民事判决,改判甲公司支付2022年1月15日至6月15日期间的工资差额4008.8元或发回重审。
甲公司提交书面意见称:1.公司明确告知李某某延长停工留薪期需要提交书面申请,已经尽到相应的告知义务。
2.李某某未在法定期限内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工伤医疗机构出具的休假证明,且其在2021年12月26日后的假条中以“病假”“年休假”为由请假,可见其认可为病假、年休假。
综上,李某某的主张事项无事实和法律依据,请求驳回李某某的再审请求。
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中,李某某、甲公司对李某某自因工负伤至2021年12月25日期间处于停工留薪期均没有争议。李某某称此后其仍在停工留薪期内,但甲公司未按停工留薪期工资标准支付工资,要求甲公司支付2022年1月15日至6月15日期间的工资差额;甲公司对此不予认可。
根据《北京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工伤职工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的,应在期满前3日内向本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工伤医疗机构出具的休假证明,经用人单位同意后,可以延长停工留薪期。
工伤职工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延长停工留薪期申请的,停工留薪期到期终止。李某某提交的证据不能证明其按照上述规定及时向甲公司提交申请延长其停工留薪期的材料,且李某某签字确认的请假条显示,除一张年假事由请假条外,李某某2021年12月26日之后的请假事由均为病假,而此前的请假事由为工伤。
一审法院综合查明的事实,对李某某所称的其于2022年1月15日至6月15日期间仍为停工留薪期的主张未予采纳,并作出的相应判决,并无不当。李某某的申诉理由不能成立。综上,李某某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情形。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驳回李某某的再审申请。
通过本期案例,我们可以知晓,工伤职工超过法定的停工留薪期之后,如果需要延长这个期限的,是需要向有关部门申请的。正常情况下,我们的理解是1年时间,像山东省的政策规定,有0.5个月这种期限。如果员工超过了0.5个月,需要延长停工留薪期,我们HR该如何处理呢?这里我们给大家如下几点工作建议:
1、我们的员工手册要根据国家、省市区的法律规定,对员工工伤处理的细节做出明确规定。
实际上,很多企业的员工手册都是老板自己在某个地方下载或拷贝的其它同行的制度,然后根据自己的理解,再修修改改,就形成了自己公司的制度内容,其实这么操作,是不规范的。一旦发生本期案例这种情况,很多企业就会犯难,不知道如何解决了。
本期案例李某某败诉的原因,其实就是公司根据法律规定制定了相关明细,对员工作出了合理、合法的要求,即要求员工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进行申请处理。
2、在员工手册制定相应细则的情况下,我们必须要求员工根据员工手册的规定进行办理。如果员工不能提供相应证明的,我们可以按照本期案例的做法,让员工请病假、请事假、请年休假,通过此类方式解决员工工伤停工延期的问题。
3、如果员工拒绝提供相应资料的,公司可以按照事假处理?因为当事假请假累计超过一定天数以后,员工的年休假也就自动失效了。所以,我们先让员工请事假,而不是年休假!
总而言之,工伤情况发生以后,我们的HR一定要积极处理此类问题。不能有半点细节瑕疵,如果一旦有瑕疵的,可能给企业带来一定的劳动仲裁的风险。
本期案例仅供大家参考,如果大家有不同意见的,敬请大家在评论区留言点评互动!如果你觉得该案件对你的工作有所帮助的或警示的,你可以点赞并收藏!
2楼 red wan
感谢分享!!!
1楼 奋起直追的无花果20061911
学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