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风车事件已经引起高层重视,网上讲得多,这里不罗嗦。这正如疫苗、昆山砍人案一样,没出事儿之前,大家相安无事,只要出了安全,网络一发酵,影响不得了,不收拾你才怪。
滴滴顺风车事件,在我看来,主要原因还是单位不重视安全问题引起的,没有从流程完善角度来完善相关防范措施,无疑,其HR管理者也是直接或间接应当有一定责任的。简要分析如下:
1、HR是制度和流程的把关者
正常讲,任何公司出台管理制度或流程,HR部门一定是其中的一个审核环节,如果尽到自己的把关职责,也许就会让事故或意外控制在没有萌芽之前。
作为HR部门,我们可以不懂得顺风车的具体经营细节,但可以从流程上看看是否有什么漏洞,出了意外事情如何追溯,整个服务过程是否能够保证留下完整真实的资料、影相等。
如此重要的项目,即使制度流程出来了,是否在社会上选取了足够多的体验者来试用,是否听取了不同专家、部门的意见,是否在部分地区先行试点,在试点中搜集经验教训,完善后再逐步推开,而不是一哄而在全国齐上阵。
或者者,作为顺风车的经营单位,起初是否让公司大多数员工先行体验N月,当然其中也包括HR管理者,搜集意见后完善,己所不为,勿施于人嘛。自己都说服不了自己的事情,还敢推向复杂而多变的全社会?
2、HR是制度和流程的推行者监督者
不要说领导搞集权,或者说顺风车经营是事业部的事儿,只要是制度和流程的推行,HR就脱不了干系,如果出了事,公司肯定有损失,各部门、全体员工都会受到影响,如果今后出去找工作,都不意思是说从某某单位出来的。
所以,在推行时,HR部门不能将职责全部让事业部独担起来,还需要从规范性、严密性、安全性等角度来考量,可以抽查部门地区的情况,特别是推行初期,必要时,可以委派专员前往暗防或者以乘客身份经常消费和体验,而不是坐在办公室里吹空调。
3、HR是救火者
事件既然已经出了,不及时做出信息说明、事件调查、人员处理等行动,对外界大众来说,是不可理喻的,难道还想把这个责任推给其他单位,要不在那进而死等做什么。
HR可以站在挽救公司损失和影响角度,给公司领导晓以利害,催促相关部门尽快做出响应,只有主动说明并勇于承担相应的责任,才可能得到社会大众一定程度上的理解和宽容,相关部门追究责任时,也才可能宽大处理。
如果已经闹得满面城风雨,而且还不肯主动拿出掌握的资料、证据向相关主管部门说明情况,采取隐匿、躲藏、修改等方法都是极其愚蠢,需知,证实一个谎言需要千百个谎言来服务,谁有那么多精力和时间来编造这么多前后无缝衔接的谎言啊,雁过流痕,真把相关部门当傻子吗。
出了事,唯有极早坦白,全力配合善后事宜,才可能将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
4、HR是亡羊补牢者
任何事故的处理,都会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其中比较受人关注的当然是补救和完善措施,也就是说今后咋办?
不管顺风车有没有今后,作为事故责任单位的HR,都可以力推相关领导和部门出台今后完善和补救措施,既可以向受害家属表明,也可以对公众表态,当然也需要向主管部门承诺。
这样的做法,会让大家看到诚恳的态度和负责任的经营,并不是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无所谓厚脸皮。只要尽力去补救,才会让大家看到今后兴许会更好,才会让你保留一线生机,否则,就会当成人民的对头来处理。
5、HR要有大安全观
企业追求利润,是最大的目标,但一定附有合法、安全的条件,如果不安全,所有的努力和利润都将不值得一提。
所以,HR不能见子打子,这次是客户的安全,还要举一反三,既要提醒财务注意资金、账务安全,还要提醒公司领导守法经营的安全,还要提醒全体员工上下班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更要时刻训练员工们在应急事件处理时的安全。总之,哪里有公司的大小业务和工作,哪里有公司的任何员工,哪里就必须有安全。
要真正做到安全第一、质量第二、利润第三,而不是什么都是第一,突不出重点,怎么指导工作?
6、企业生与死相隔很近
企业经营各方面都守法,是大众都喜欢的,但是,各位管理者和老板们摸着良心问自己,自己真是全部守法了吗?
只要违法的事实、线索、人员和尾巴,保不齐什么时候就露馅或被抓住了,有时候,堡垒最容易从内部攻破,不少坚固的城墙都是城内人开的城门,毕竟攻墙人的智慧也是很强大的,只要想攻下,办法一定比困难更多。
一家企业的生与死,在当地来说,也许会受到相关部门的重视和关注,但如果放眼全省、全国,谁还会在乎你的生死,即使你不存在了,对全国的影响似乎也是可以忽略不计的,当然,如果你是世界什么强就另当别论了。
常在河边走,怎能不湿脚,久走夜路必撞鬼,想挣不义之财,或者忽视安全问题,总会惹大祸的,到时候旧账新账一起算,你恐怕就承受不起了。
7、我们也要全面反省
顺风车业务出了安全问题,公司其他业务有没有安全隐患,都应当全面系统的审视。
当然了,做为其他行业,不要以为自己暂时还没出事,或者说相关部门还没有检查到自己头上,就高枕无忧了。
近段时间,督查的力度和频率非常高,其实就是加大遵纪守法的力度,维护市场良好秩序的举措,如果不主动收手或严格依法经营,非得等查到后再“行动”,恐怕为时已晚。
这样的紧迫性、压力感,作为HR管理者,要适时向老板汇报,要时时提醒各部门、骨干员工,并在员工培训中重点强调。
毕竟公司在,我们才有工作的场所,总不想明天努力找工作吧。
30楼 日月齐明168
学习
29楼 kk00003
分享
28楼 索普
学习了
27楼 一鼻子灰
以事为镜。每天进步一点儿,谢谢分享,学习了
26楼 阳光张
又有新的收获!每天能看到您的分享,也是一件幸福的事情!
25楼 叫我阿凯
谢谢分享
24楼 源宝贝儿
谢谢分享,学习啦
23楼 梦萦大唐
其实大家都是有意无意的往HR身上揽事情!!!说到底公司的客户投诉没有及时处理,公司的考核结果反馈在哪儿??是不是应付考核???
冰河58455
@梦萦大唐:赞同! HR不是全能的,没办法掌控所有的制度和流程。。。 这个是COO或CEO要做的事情,跟HR的关系微乎其微。
冰河58455
@梦萦大唐:赞同。 HR不是万能的,这个制度、流程是COO或者CEO的职责,一般的HR很难弄的清楚这些个业务制度流程的正确完整与否的。
22楼 日月齐明168
学习了
21楼 无争大师
近段时间,督查的力度和频率非常高,其实就是加大遵纪守法的力度,维护市场良好秩序的举措,如果不主动收手或严格依法经营,非得等查到后再“行动”,恐怕为时已晚。
强!!!
20楼 希波墨冬10751
感谢分享
19楼 red wan
感谢分享!!!
18楼 风之声
什么是四不放过原则?
张了个天
@风之声:兄弟,这是安全知识点。
1.事故未查清不放过。2.事故责任人没有处理不放过。3.相关人员?培训未落实不放过。4.整改措施为实施不放过。
大致是这样,百度一下更详细。
17楼 Via2099
我认为权责相关,如果公司hr部门被授予了1、2相关权利,就需要承当相应责任(据我所知,部分公司的一些业务流程不需要hr去监管。)此外,此次事件,问题的一个重大根源在于客服外包,我认为HR尤其需要特别关注这一项
16楼 宸妈LOVE
同样的观点,您写出来了,很认同
15楼 呆萌的菠萝18081521
受教了!
14楼 一叶扁舟1984
谢谢分享
13楼 ppp999
受益了,谢谢分享!!!依旧支持!!
12楼 lwj7511
问题认识深刻全面,让我们学习者敲想了警钟!!!
11楼 阿东1976刘世东
生死两难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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