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楼主的“如果、疑似”,我只想说“复杂问题简单处理”,还有“只有人家有长处而且公司用得上”,完全可以“疑人且用”,但需做到“用人可疑”,那么,面对“一眼难望穿”的“面霸”等高手们,最好的方法就是“拉出来溜溜、日久见人心”。想到此,办法不就有了:
筑牢防火墙
不管什么行业,对销售、设计、技术、高管等中高层人员,一定要在保密、竞业限制方面进行充分的控制,既是法律赋予企业的权力,也是约束劳动者、和谐劳动关系的必要手段。
对此,企业应当在劳动合同书的附件中与该销售经理约定保密事项,包括公司产品资料、客户信息、公司文件资料等不得拷贝、复制、复印、邮传、照相、录相等,并不得在离职后2年内到竞争对手公司就职,亦不得创办与公司产品类似的公司;还有,可以在员工奖惩管理办法或者销售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将本案销售经理类似行为纳入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之中,甚至将情节恶劣的行为纳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以便届时可以动用这些条款对其进行适当的处理,至少从合同、约定层面来控制该销售的行为,让他时刻感觉到头上悬着“达摩克利斯剑”,若有触动,落与不落下来的主动权掌握在公司这里。
拨云看真相
“搜集资料、公开OA权限、让其他人查阅资料、抢同事客户、不让下属见客户、其妻仍在原公司上班而其面试时说自己是单身”,这些事实或现象,除了“让其他人查阅公司资料”容易套上泄露公司机密外,其他都难以说他违反了什么规定,相反,如果换一个角度来看,这些行为都可以说其工作职责、客户交流中难以避免的。
所以,只看或者只掌握以上信息是不远远不够的,或者说这仅仅是走出了第一步,必须继续,看看他将这些资料、信息都用在什么地方,别人从中得到了什么好处,自己得到什么利益等;其中有哪些物证、人证、邮件等。
如果这些证据暂时没搜集到或者不曾发现,那么人可以继续用,但仍然应当对其行为进行提醒:以免别人产生不必要的猜测,注意下自己的行为。
按规定处理
不管怎么样,如果那些事实、证据均充分属实,完全可以按照以下步骤来处理:将其约到有录音录相的办公室或房间,先充分肯定其业绩,然后从小到大举出一些例子来,请其核实或说明情况,特别要注意设套(即前后本来两个事实或情况是相反,但均存在并有事实、录相录音的);另外,可以再进一步让其放松警惕,即公司是充分考虑保护员工,能够站在员工角度想问题,一时犯错不要紧,只要意识到或者知错能改就好,但是,如果事实充分、证据确凿,却拒不承认,那么,公司将严格按照规定办事,涉及违法的,可以送交司法部门处理,请多为自己的明天、家人考虑。
运用各种方法,带吓带骗,促其承认、交待某些违规事实,若能写出书面的保证书,对自己违规事实、过程进行必要的陈述,请求公司原谅、下不为例之类等,总之,事实在此,处不处理就看公司了。公司只需要权衡利弊、得失就可以决定了。
其实可防范
细起起来,员工犯错,不能只怪员工本人,把思维放开去,许多时候与公司管理规范性与完善程度、未处理纠正员工小错、未进行充分教育培训等有关,也就是说,留下了让员工犯错误的机会、空子或漏洞。
减少员工犯错的想法、机率,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思考:一是健全处罚制度,特别是尽量详细罗列各种违规行为,注意平时听取、搜集员工意见或出现的违规现象,及时反回去完善制度;二是严格执行公司各项制度,不轻易原谅、减轻员工处罚,即使从轻发落,也要让其经历非常复杂的审批程序,让其脸面丢净;三是从技术层面提高防范手段,比如,公司电脑无法上某些打头字母的网站、无法接收外网发来的邮件、无法外传任何邮件(即使外传,只能使用公司给予的特别邮箱)、任何人接收或外发邮件时公司IT都可以进行跟踪并有某种提示音出现、IT每天整理收集异常情况向上级汇报、对公司任何成文资料或图纸不能进行复制粘贴等、办公区域设置必要的监控摄像头、使用公司统一申请的手机号码(离职收回号码)等,虽然说在技术上经常说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但只要不断加强道的修炼,用技防、人防(故意安排亲信取得其信任,长期与其共事,当然要给予适当奖励的)共同穿插补缺,一定可以将员工故意或胆大妄为地犯错误降到较低程度。
95楼 俐言Lily
密不透风的防范措施,好棒
94楼 蕙质兰心2011
分析的很透彻,膜拜下,秉俊哥目前担任什么职务
93楼 糊涂愉儿
谢谢指导!
92楼 沈小花
我特别喜欢听您的发表言论,幽默风趣,还又有韵意!受教了
91楼 一笑千年
支持
90楼 妖果果
每次都分享的到位,谢谢,学习了
89楼 羅藝
学习了
88楼 hklte_hr
谢谢分享!
87楼 JennyTan
写得太精辟了!公司制度完善,合规合法是多么重要!
86楼 prince
当断不断,必受其乱!德信不佳,安能再用?!
85楼 莲Elian1211
分析很全面,实用性很强,学习了,谢谢。
84楼 钧华
写得精僻,赞一个!
83楼 龙霸天下
我觉得这种员工早让他离开为好,防患于未然,离了这个人公司就会黄吗?
82楼 Hannah55
学习了,谢谢分享!
81楼 蜡笔小XIN
看了这么多老师的总结,秉俊哥李老师的方法实操性很强,提点小小意见,我在用人方面的观点是,有才有德者重用,无才有德者培养着用,有才无德者坚决不用。就其入职信息虚假隐瞒这点,初步判断此人无信人品不怎样,趁着入职不久,建议以此为由辞退处理,以免后患。
80楼 风云小帅哥
天天学习
79楼 红果果one
感谢分享,坚持学习。
78楼 天宇与阴晴
保密协议+信息弄虚作假
77楼 追梦宝贝
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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