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化工企业,车间有位员工在工作上与同事发生争吵,就自行离厂了,至下班未归。在这之前也违反过两次劳动纪律了。领导觉得这员工纪律性太差,不好管理,他直属领导又觉得他心思不在工作上,就不想要了,这种情况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偿嘛?
小鱼快点游8 2021-01-03 14:15 回复 赞(0) 7楼
这个可以参考劳动法关于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条款来处理:
《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特别提示:用人单位须对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提供证明。)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特别提示:用人单位须证明规章制度以公布及劳动者系严重违纪。)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特别提示:系刑事责任,不包括行政拘留及劳动教养。)
很显然,员工擅自离岗达不到以上前提,所以,如果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是需要的(当然如果企业的管理制度有相关的规定可以另当别论,这时候就体现出培训资料完善的重要性了)。不过对于这样的员工,除了解除劳动合同也许还有更好的解决办法,例如:调岗是否可以。现谈话教育进行调岗,如果继续不能安心工作,进行辞退不但不需要赔偿还能体现企业的仁厚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