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是国家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而制定颁布的法律。它作为维护人权、体现人本关怀的一项基本法律,在西方甚至被称为第二宪法。
其内容主要包括:劳动者的主要权利和义务;劳动就业方针政策及录用职工的规定;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与解除程序的规定;集体合同的签订与执行办法;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制度;劳动报酬制度;劳动卫生和安全技术规程等。
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等等。
劳动法的出台是对绝大多数劳动者的保护,也是社会和谐进步的产物,但同时,也存在着一些劳动者利用劳动相关法律法规,制造出让许多企业经营者头疼不已的问题。这样的案例在现实中也时不时会听到:某某专门以一线员工名义入职,以不缴纳社保为由,进行仲裁并要求赔偿;某某公司员工被劝退,后期索要赔偿金;甚至有从事人力资源行业的从业人员在单位已为其参保的情况下,状告公司没有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均系其保管,保险也是其办理),索要双倍工资……
在我的从业经历中也经历了一件工伤事故处理,至今让我难以释怀。
那是一家制造型企业,一线操作人员会接触到刀片,虽然有防护栏,但员工为了方便操作经常会违规操作,经常会出现一些小的工伤事故。
2013年10月25日晚23点50分,手机突然响起,骤然响起的铃声在深夜里特别突兀,让我的心一下子提起来了,已经漆黑的夜里,闪烁的光亮让人非常不安。
果不其然,是一位才来不到一个月的19周岁男孩,由于误操作造成右手食指、中指第一关节被切断,当前最紧急就是立马送员工就医,安排部门经理带另一名员工(协助按压处理伤口)立即打车去医院;联系医院对口负责人,安排先就医后结算;提报老板;通知家属。虽然及时就医了,但手指损伤过重,最终还是没有接上,立即安排部门员工进行陪护。
第二天下午家属从外地赶来,不知从哪里听来的消息:可以从脚上切两个关节接到手上!家属竟然强烈要求进行这个手术。当时听到家属这样的要求,我简直不能相信,员工已经受到一次伤害了,家长还要让他承受二次伤害!
说实话,于公于私,我都不支持作这个手术,本来的一处残疾,这样人为操作后就成了两处残疾!他父母看起来是老实巴交的农民,反复和我说:“孩子以后还要结婚,缺了两节手指找不到对象,脚有点问题看不出来,手能看到。孩子在你们公司受的伤,公司几万块的手术费还是给得起的!”
公司所有的人都不同意员工作手术,但员工象是被他爸妈洗过脑一样,也坚持要作手术,坚持认为公司不同意作手术就是为了省几万块的手术费。无论我们如何劝说,摆事实讲道理都无济无事。
手术后,员工说接上的那部分一直没有知觉,我曾经见过接在手上的脚趾,手指和脚趾粗细大小不一致,非常怪异,一直呈紫色,好象血液一直不能输送到指尖。然后是漫长的康复期、休养期,足有一年半时间,但那后接上的那部分一直没有什么知觉,更别说灵活运动。
接着是工伤鉴定,由单位申请,员工配合去劳动局指定鉴定单位进行现场鉴定;
然后根据鉴定结果,进行赔偿沟通。员工的父母这次都没有来公司,却莫名地出来一位奶奶,已经快90高龄,头发花白,拄着拐柱,然后反复强调自己心脏不好、血压很高,年龄太大,动不动就头晕,路都走得不稳。唯一的指望就是大孙子,却在这里弄坏了手,公司要赔偿,至少要保证给孙子找到一房媳妇,在老家30万左右可以找到一房媳妇,公司必须给至少30万元,不给钱老太太就要在公司吃喝拉撒睡。然后一把鼻涕一把泪,反复说明孙子的未来被公司毁了……
我们看看依据相关法规,公司该如何赔付。根据鉴定部门给出的鉴定结果是9级工伤,按2013年的工伤赔偿标准,所有费用归结如下:
1、医疗费用:根据医院发票计算,总计约6.2万元;
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9个月,员工当时在实习期,试用期2000元/月,计1.8万元;
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4469*6个月,计2.68万元;
4、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4469*10个月,计4.47万元;
5、停工留薪期工资:本人工资*18个月(原则上不起过12个月,但公司一直在发工资,没有进行追回)
6、住院护理费:3787*80%*住院月数(公司一直安排员工在护理,此项费用不需支付);
7、住院伙食补助:20元*29天,计580元;
8、劳动能力伤残鉴定费:280元;
9、交通费:凭相关票据报销,合计约500元。
工伤全部花费共计14.8万元,其中医疗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护理费、伙食补助、劳动能力伤残鉴定费、交通费均已由公司垫付,只需支付员工三个一次性补助金共计8.95万元。
后来怎么样,该怎么赔付?当然是按相关鉴定部门的鉴定结果进行赔付,公司多一分都不愿意出,如果你是老板,你愿意出这30万吗?
想想这个员工,其实觉得他挺可怜的。父母也好,奶奶也好,只是为了多拿点钱,而不是真正站在他的立场上去考虑问题,那接在手上的脚趾,他自己也不愿意去看,夏天来公司时,都戴着手套。我们看不到他的脚,不知道缺失了脚趾会给他带来多少不便和痛苦,更看不到这样的决定给他的一生带来的是什么影响。
对于出了工伤的员工,公司从来都是主动积极去处理的,但是,这样的员工和家属也确实让公司无奈。
劳动法规很美好,如同一位曼妙美丽的女子,为了满足她物质或精神的要求,我们必须付出一定的代价,不断完善和提升自己,才能与之相匹配,想说爱你(劳动法规)真不是件容易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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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楼 茉莉长青
学习中,谢谢分享。
烟火2017赵季珍
@茉莉长青:谢谢支持!
23楼 抬头挺胸的蔷薇花17021511
学习啦
烟火2017赵季珍
@抬头挺胸的蔷薇花17021511:谢谢支持,期待多交流!
22楼 red wan
感谢分享!!!
烟火2017赵季珍
@万苏华:谢谢支持,多交流!
21楼 2013玻璃娃娃
学习了,很实用,分析的很对。
烟火2017赵季珍
@2013玻璃娃娃:谢谢支持!
20楼 一鼻子灰
真是拆东墙补西墙,一个悲伤的案例。这种只有走法律途径了,还真不好说什么。谢谢大咖分享。
烟火2017赵季珍
@一鼻子灰:多交流!
19楼 拾月秋
手术前应该让家长充分听取医生的建议,医生应该能预料到手术后的效果。如果让医生从专业的角度来告知家长手术后会出现的效果,家长也许能接受一些。孩子在公司发生故障,家长就把公司作为假想敌。如果公司在这个时候劝说家长,家长根本不会听的,家长只会认为公司不愿意花钱。
其实公司也不想员工受伤,员工伤的是身体、心理,公司伤的是金钱、精力、心理。
遇到这样的事情就依法处理,如果公司状况好的话,按人道主义可以适当额外给些赔偿。虽然家长的做法让人厌恶和痛心,毕竟属于社会最底层的贫苦阶级,也是可怜人。。
公司也可以对受伤的员工进行一次谈话,心理疏导。19岁最美好的年纪,背负着那样的家庭、受伤的手指、难过的内心,让人难受。如果公司对他进行适当的引导,也许能改变他的一生。
人心向善,多些包容。
烟火2017赵季珍
@拾月秋:就是考虑到员工非常年轻,所以公司才接受了手术,但手术都有风险的,理想和现实落差太大。善良是人性中最美的品德,对企业来说也是。所以,作为企业来说是问心无愧的,只是可怜了员工要面对更深的伤害。
18楼 饺子妈
谢谢分享!对于无理取闹的,只能依据法律来办理!
烟火2017赵季珍
@饺子妈:自身的专业性是生存的基本功,还是得练好.
17楼 TwinkleHuang
受教受教
烟火2017赵季珍
@TwinkleHuang:一起加油!
16楼 charter
学习了
烟火2017赵季珍
@charter:互相学习!
15楼 S_1324345504
我认为在公司人性化的赔偿+工伤规定赔偿标准赔偿后,若遇到不讲理的家属就应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事,否则会给公司以后处理此类的事件留下隐患。
烟火2017赵季珍
@S_1324345504:隐患倒没有,只是为员工不值。
14楼 苏州的苏醒
当初就应该告诉员工本人和家属,公司依法办事,移植费用要自理,在工伤赔偿款中要扣除的。后面的情况可能就不一样了。
烟火2017赵季珍
@苏州的苏醒:说来话长,当时闹得有些不可开交,无奈!
13楼 喵总Ciel
学习了
烟火2017赵季珍
@喵总Ciel:互相学习!
12楼 阿东1976刘世东
学习!
烟火2017赵季珍
@阿东1976:谢谢东哥支持!
11楼 废木
学习到了,谢谢分享
烟火2017赵季珍
@废木:谢谢支持!
10楼 13140023696
学习了
9楼 天之痕21116
学习了
烟火2017赵季珍
@天之痕21116:谢谢支持!
8楼 鲁班7号
学习了
烟火2017赵季珍
@三黄胡须鸡:谢谢支持!
7楼 HEGII
最怕面临这样的事情。
烟火2017赵季珍
@HEGII:谢谢支持!
6楼 naketi
学习了
烟火2017赵季珍
@naketi:谢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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