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和开年,是员工急辞工和自离的高发期,针对劳动者离职带来的劳动争议隐患,和大家进行讨论。
一、 急辞工能否扣减劳动者工资?
不可以。劳动者急辞工扣减工资实质就是让劳动者支付违约金,而除了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和竞业限制两种法定情形外,用人单位不能单方约定由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可能你会说,劳动者不是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吗?况且用人单位未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也需要多支付1个月的工资。
这是对《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误解。
诚然,劳动者未提前通知用人单位确实违反了法律规定,可是法律却并没有像《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作出相应的责任规定,所以,用人单位无权据此扣减劳动者工资。
那用人单位如何管控急辞工人员?这里我们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来要求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
哪些项目可以要求劳动者赔偿?根据《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四条(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但是,用人单位对上述赔偿项目的损失数额,承担举证责任。
二、 劳动者自离如何处理?
特别是在制造业,劳动者不辞而别的现象比较普遍。一些公司不予重视,直接停缴劳动者社保,做离职处理,给有心讹经济补偿金的劳动者钻了空子,埋下了一颗定时炸弹。
劳动者提出被迫解除劳动关系要求1N经济补偿金的,声称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要2N经济补偿金的,突然返回公司上班,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的,各种理由,开口要价。
对于负责劳动关系的HR来说,纠纷预防永远都重于化解,你需要设想各种可能,把纠纷的苗子在源头就给堵上,因为争议一旦发生,多少会在劳动者中带来不良影响或群体效应,于管理不利。
如何处理?
1、以快递形式给劳动者寄出《返岗上班通知》,要求不辞而别的劳动者限期返回公司上班。
2、若劳动者返回上班,可根据公司规章制度进行相应处罚警告。到期未回,通知工会,再以快递形式寄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解除劳动关系。
3、若无法采取快递形式送达的,可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通过新闻媒体通知,经30日,视为送达。
三、 离职争议注意事项:
1、公司应在劳动者离职后三个工作日内结清劳动者工资(仅限深圳,其他地区请参考当地相关工资支付条例)。
2、劳动者未办理离职手续的,只能延后发放“经济补偿金“至其办理离职交接后,不得扣押劳动者工资。
3、劳动者可采取快递形式向公司提出离职申请,保留快递单据,作为提前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据。
4、用人单位需至少保存离职员工资料二年,因为劳动者离职时间等很多涉及到离职争议的举证责任在公司。
5、离职争议中,因未办理入职手续,或入职资料缺失,造成无法证明劳动者的入职时间,发生工龄计算纠纷的,不在少数。所以,完善的入职手续,是规避离职争议的重要步骤,HR应该重视。
11楼 董佳琪
我正好遇到,老板强行给我调岗。如若我不去,就算我缺勤,我就干脆回家了。准备申请仲裁,不知胜算多少啊
艾米丽杨洁蓉
@董佳琪:1、劳动关系所在地?
2、岗位调整是否确系用人单位经营需要,是否合理。深圳,若确因用人单位经营需要安排的合理调岗,目前大多是被认可的。
3、岗位调整后,薪资的变化?
建议:
如果已经准备仲裁,可咨询当地的仲裁办,但是不要直接回家,会构成旷工,若公司规章制度有规定旷工达到多少天构成严重违纪,可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解除劳动关系。
10楼 叶治国
很多公司旷工三天视为自动离职
艾米丽杨洁蓉
@叶治国:法律上没有自动离职一说。规章制度只能规定旷工多少天为严重违法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解除劳动关系。但是,需向员工发出解除劳动关系通知。否则,劳动关系依旧存在。
9楼 释然1029
真好 值得学习
8楼 洛乙丁
来来来,支持一下。
艾米丽杨洁蓉
@洛乙丁:哎呀,你这支持似乎有点勉强啊~
7楼 fliker
刚好公司销售部经理昨天因员工急辞工的事情和我发过脾气,拿这个给他看看,呵呵
6楼 箭头
非常实用!赞一个·~~
5楼 浮升阳光
其实对于很多企业都会陷入不辞而别的冷漠情绪化,更应该理性地劝告,下发返司返厂,书面寄送等相关通知以示证明和保留证据之用,这对于HR人员或小企业都要重视不可~学习了
艾米丽杨洁蓉
@浮升阳光:向阳光哥学习~
4楼 妞妞zhang
地板都没啦
艾米丽杨洁蓉
@shaniuzhang:偷偷给你留了小板凳,来来来~
3楼 红尘醉弥勒徐胜华
抢个小板凳先
艾米丽杨洁蓉
@红尘醉弥勒徐胜华:你坐地上去,板凳是二楼的好吗,哈哈~
红尘醉弥勒徐胜华
@似水年华HR:难道就不能和二楼的一起坐板凳?
阿曙君
@红尘醉弥勒徐胜华:喜欢你写的那部连载文章
2楼 飘梦火
板凳
艾米丽杨洁蓉
@飘梦火:亲爱的,么么哒
1楼 Toby鱼
干货,点赞
艾米丽杨洁蓉
@Toby鱼: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