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上海一家电子研发类企业,技术部有一位新进员工,目前处于试用期,还有2周就要转正了,但因为公司业务方向的调整,导致他的岗位没了工作任务,基本上就是闲着,所以公司决定撤销这个岗位,调他到其它部门,经过沟通后他本人同意去,不过公司方面希望能多延长一个月试用期,看看他在新岗位的适应情况,这一点他不愿意,一定要公司承诺他转岗后按正常时间转正,且态度强硬。公司不同意,决定辞退这位员工。该员工认为公司没有理由辞退他,他希望公司能给他补偿。
现在,公司辞退他的决心已经下了,但是要怎么样操作才能避免风险呢?请大家帮我想想办法。
一、结合本案例,企业的意图是要在试用期内与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首先相关法律规定明确如下:
1、《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2、《劳动法》
第二十四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二、案例事实分析
1、员工情况:员工尚处在试用期,再过2周才可以转正,目前岗位基本无工作任务,闲着;同意调岗,但不同意延长试用期;对于公司的辞退要求给以补偿,说明其愿意在公司继续工作并且具有一定的工作配合度,且具有维权意识;
2、公司情况:公司业务方向调整,导致岗位工作任务缺失(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愿意留下该员工并与员工协商一致调岗,但要求延长试用期,不同意按照原计划转正,因试用期问题未与员工协商一致,于是决定辞退员工;
三、案例风险规避建议:
1、确认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如果与该员工签订了书面的劳动合同,则可以避免两倍赔偿金的风险;
2、劳动合同签订内容:确认劳动合同签订的期限、岗位名称、试用期限、工资标准、试用期考核及是否有关于调岗的说明,如合同中未明确规定岗位名称、试用期起始日期,则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相应的试用期限并按实际工作岗位进行考核;
3、试用期工作考核:对该员工试用期工作进行考核评估,并进行考核面谈,让员工进行签字确认,不签字的最好能有第三人在场进行见证,做好记录,留作证据;
4、搜集书面证据:包括员工入职以来的工作表现、员工评价、上级评价,着重审查是否有违纪违规现象,是否有书面惩处单据,结合公司规章制度进行处理;根据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相关法律规定,企业与试用期员工解除劳动合同需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因此,这方面的证据搜集尤其重要,不能单凭口头说辞退就辞退;
5、考察员工与拟调岗职位的匹配度:虽然企业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进行调岗,但企业还需要对该员工自身能力素质进行综合考量,确认该员工是否适合拟调岗职位,如该员工不具备拟调岗位所要求的核心能力,则需慎重进行调岗处理,以免引发后期不必要的纠纷;如该员工综合能力较强,具备拟调岗位所需核心能力素质,则不必过分纠结于试用期限的长短
6、签订劳动合同变更手续:与员工就岗位变动相关事宜签订变更协议,双方留存;可在协议中约定一定的考察期限,如在考察期限内不能达到岗位要求,则给以降薪等方式的处理对待,迂回变通;
7、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与该员工深入沟通,晓以利害,利用HR资源优势给予推荐其他公司相关岗位工作机会,使员工主动辞职,保留良好的工作记录,当然是皆大欢喜的;
8、做最坏的准备:提前与老板沟通,告知实际情况及风险的存在,做好协商不成需给予员工赔偿的心理和经济准备
说到底,还是要多关注日常员工关系的处理、自身制度的规范以及合同签订的风险规避,功夫要下在平时,不能临时抱佛脚,更不能视法律法规不见,随意处置员工
176楼 午后的风铃
学习了。
175楼 花开有声9560
学习了,非常详细的建议。
174楼 kissmypc
这个建议个人认为:好!
173楼 张丽萍
学习了
172楼 紫斑花
非常全面的分析和建议,谢谢分享!
171楼 妞妈咪
学习了
170楼 高尔夫1027
学习了
169楼 椛小妮
学习了。原来试用期考核结果还需要该员工签字。以前都不知道诶。
168楼 tutuzhaoxia
是不是不满半年赔偿半个月的工资?
167楼 灰教授
人力资源从业者必须要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啊,劳动法,经济法,公司规章制度,企业方面的法律。。。。。。。
166楼 鱼童漆彩人生
多关注日常员工关系的处理、自身制度的规范以及合同签订的风险规避,功夫要下在平时,不能临时抱佛脚,更不能视法律法规不见,随意处置员工
165楼 gxb.812
这个问题真是很好,有收获。
164楼 蓝色海藻
谢谢分享!
163楼 炫炫
其实也没有啥,不同意调动就协商解除,赔应赔的钱,也没有多少,公司何必这样搞.给人留个好印象.协商解除,签好协议各一份.
162楼 哆啦咪嗦
试用期不合格辞退几乎每月都有,一般都是员工所在部门提供不胜任证据。比如绩效,处罚等 。暂未遇到赔偿个例,这样操作有风险吗?
猪金桶
@哆啦咪嗦:个人觉得,绩效和处罚的规则首先应该是对每个同职位的员工一致的,不能说是专门为了辞退这个人而制定一些规则,挑出一些毛病。员工在规则之内真的不符合要求那是可以辞退的,但是一般会先进行岗位调整或者培训,然后进行重新的考核,如果还是不行,就要辞退的。总要给人一些机会吧,因为有的时候求职者的职位和他的发光点可能不符合导致做好不事情。
161楼 saleema
处理意见很好,谢谢分享。
160楼 loveminmin
很好,刚好用上
159楼 花瓣雨杨
赔偿的钱款到位了,那么员工就不会追究什么了
158楼 紫苏流云
首先,公司应有完整的员工试用期管理制度,在员工办理入职前应认真学习制度,且在试用期间分阶段定时对新员工考核,如考核不合格,可先找员工谈话,帮助其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若经过锻炼后仍不符合录用条件,在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又要让员工感觉到确实是自己能力问题不胜任,故而自己离开。
157楼 知芸
其实这类情况也发生过在我们公司,原则协商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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