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女工处理难 合情合法是关键
———————————李志宏
看到这一提问,作为刚学会打卡分享的小菜鸟,要想答得提问人满意,系主任赞赏,浏览者高兴还是有些难度,难在什么地方呢,难在以下三点:
一、不知行业性质,难以给出具体建议:
由于问题的表述不是很清楚,无法看出该公司的行业性质,因此很难给出具体的实施建议,因为行业性质决定着具体的处理措施,如果是服务业,那女工很多,你想网开一面,但却力不从心,你关照一个就会影响一片,一到怀孕的高峰期,连国家规定的假期都满足不了,更不要奢望什么额外照顾了。如果是制造业,那牵扯到工作环境,从事的工作是不是有毒有害,是不是高温冷水,是不是噪音体力等等。还有受季节性影响较大的行业,比如烟叶复烤厂、旅游公司,其产业又分淡旺季,若怀孕女工请假期间处于淡季,那倒好办了,十个人的活只要两个人,请假放假一个样。如果是旺季那就麻烦了,生产紧张,人员紧缺。因此不同的行业会采取不同的处理办法。
二、不知岗位工种,难以裁定请假时间:
由于在提问中没有表述该女工是从事何工作,因此难以裁定其产前假是否合理。因为有些岗位无足轻重,可有可无,工作技能,工作要求,工作质量都没有什么严格要求,替代性较强,那个来了都能干,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就可以唱唱高调,落实一下以人为本的口号,美其名曰构建企业和谐文化,在国家政策规定下放她一马,但如果该女工从事的工作是非常重要的工作,处于公司核心人员和技术骨干的地位,那她请假时间一长,势必影响到公司正常生产,那公司只能忍痛割爱,找其商量,请她提早上班,为公司作出一点小牺牲。
三、身处公司和员工中间的HR,实在难以两全。
HR工作是不干不知道,一干累得叫,只要从事过HR的人都心知肚明,HR是名符其实的夹心饼干。就拿提问中的话题来说吧,该女工请产前假是合情合理,况且还持有医院证明,产假中也高姿态地承诺全额承担五险一金,产假满后,选择不来了就主动辞职,来了没有岗位也会主动辞职。此事如果放在吃瓜的群众中来看,大家都会一边倒,觉得小女子真是开明大度呀,弱势群体都已经主动提出了,你作为大公司还那么小气呀,该照顾的还是要给予照顾,生个小孩不容易呀,一生人就那么一次,何必那么抠门呢,男人么要学会怜香惜玉。
乍一听觉得小女子说得挺有道理呀,但如果站在HR的角度来考虑呢,你同情还是不同情。同情了你会违规,遵守了你没有人情味,有些事情是合情但不合法,有些事情呢是合法但又不合情。作为HR,你既然吃了这碗饭,该怎么办还得怎么办。换成打卡提问中的HR,你肯定也是一大堆抱怨,本人初涉人事,你就给我出了个大难题,你年后就没有来上班了,丢下一张假条就走了,你走了,你的工作谁来干,你的岗位谁来顶,你休完产假后,想来就来,想走就走,你把公司当成什么了,你这不是在故意刁难我吗?你怎么不为我想想呀,你这么做,老板要剥我的皮呀!你有没有想过我的处境,到最后背黑锅的都是我这个HR呀!我想为你说句话,但招来的是老板的一脸阴沉,公司要生存,要盈利,要有人干活呀,不为你说话呢,会被群众的口水淹死,说我是冷血动物,说我不懂女人,唉!要想两全齐美,皆大欢喜真难呀!如果那个HR敢站出来说,他能让怀孕女工喜笑颜开,能让公司老板眉开眼笑,那他就是在吹牛逼,就不是干HR这个工作的,如果在过HR岗位的人一般是不会轻易说这样的话,毕竟大家深知其痛。
啊呀!牢骚说了一大堆,又说漏嘴了,又惹得系主任不高兴了,再说下去HR又要掉眼泪了,还是回到主题上来言归正传吧。
针对女员工怀孕后长期请假,如何处理的问题,小菜鸟有以下两个建议:
一、吃透政策,形成共识。
在问题描述中请假女员工预产期是今年5月末,但年后就未来上班,请问公司的政策是怎么规定的,有没有这方面的制度,是按病假处理,还是按事假处理,如果按病假处理,那薪酬待遇怎么发放,病假期限是执行那一级的政策,是执行国家规定期限,还是公司内部规定期限,假如公司规定和国家政策发生冲突,应该如何解释,应该寻求那一层级的领导来协助解释。
如果产假结束了不愿意来上班,请问公司跟他签订的合同是如何约定的,有没有辞职期限,内部规章制度中有没有明确提出辞职申请要求和交接时间,请假期间薪酬待遇发生变化后,五险一金怎么交纳,这些东东提问的人应务必了解清楚。之所以小菜鸟在这里不再罗列《妇女权益保障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等法律法规,是因为大家上百度都可以搜,一搜一把,懒得去搜的人,看看牛人们分享的也就够了,因此本人不再条文上啰嗦,只想强调一点,在吃透政策的前提下,作为公司的HR有义务有责任,根据政策拿出处理意见,然后汇报公司,达成共识,形成共同力量,最后再找怀孕女工商谈,这样会减轻HR的很多压力,否则你会出力不讨好,最后的结果是好事轮不着,坏事一人背。
二、签下协议,形成约束。
针对该女工承诺的两点,一是承诺产假期间五险一金本人全额承担,二是承诺产假满后,如果不来上班将会主动辞职,来了没有岗位也会主动辞职。该女工提出的这两点至关重要,一定要让其写清楚,写详细。人上一百形形色色,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口说无凭,字迹为证。为了以防万一,不得不先小人后君子。当拿到该女工的承诺书后,公司一定要根据承诺书,单独下发一个通知,通知上载明两点,一按照国家规定产假满后必须按时到岗,到岗后须服从工作安排,如不服从安排或公司无岗位安排,本人可主动辞职,法理条文尽量写详细些,必要时可请公司法律顾问过一下,这样才有据可依,要不然时间一长,大家都不承认了,都说记不得了,承诺过什么,表态过什么,早已忘得一干二净,如真正打起官司来,告你侵权,告你违法,你就后悔了,什么都拿不出,那只有自认倒霉。
啰嗦了半天最终还是希望怀孕女工有个好的结局,今天正值女同胞们的节日,不管HR如何委屈,能让女同胞们开心才是正道。
19楼 亚特兰蒂斯
协议本身就是违法的,不受法律保护,到时候纠纷了反告你还得赔一笔钱
18楼 六就爱叫六
签署这样的协议 公众 不属于违法行为吗
17楼 hxw5277
学习了
16楼 yangtt1222
个人觉得签协议也是无效的,毕竟这种协议本身就是违反规定的,其他的深表赞同
15楼 鲁仔妈咪
深有体会
14楼 白瑾无瑕
谢谢分享
13楼 清雨轩
谢谢分享
12楼 冷雾寒烟
先打卡了,没细看咯
11楼 婧默
谢谢分享
10楼 luguang2004
谢谢分享
9楼 飘浮
学习了,谢谢
8楼 林诗音41893
了解了,谢谢!
7楼 火锅底料
学习
6楼 3wsok
学习了,谢谢分享!
5楼 304170442
学习了,谢谢分享!
4楼 麒麟阁
在职期间,即便女工签署了孕期自行承担五险费用,也是非法的,仲裁一告一个准。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公司需给员工缴纳正常的社会保险。这一案例反应的是所有女工都会遇到的问题,不能以点盖面处理。要让老板尽可能合法、降低成本保障该有的权利。当然,老板不怕仲裁,你可以听之任之。等到上了仲裁,老板还是不痛不痒,你还愿意为老板卖命吗?
3楼 倪西赟
谢谢分享,学习了。
2楼 南海龙哥
这是基本上都兼顾到的解决方案,点赞!
1楼 宫静
谢谢分享,学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