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在2005年引入了劳务派遣机制,当时的目的是为了解决已解除劳动合同人员的继续留用问题,属于特定历史时期的特殊产物,在实际工作中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其不适应性也愈加凸显,截至目前公司使用的劳务派遣形式仅存八人,且已有全部纳回正式编制、取消劳务派遣形式的意向。今天在三茅平台对我的一些心得进行总结分享:
一、为什么要引入劳务派遣机制
1、解决了向我们企业那样的特殊问题。这一点在一些老企业尤为明显,全员买断必须是“一刀切”,但是工作谁来做呢?劳务派遣无疑能够解决这一问题,
2、在不增加编制的基础上实现增加人员的目的。这一点在一些大型企业的基层单位较为明显,基层单位想用人但审批权在上级,通过劳务派遣可以暂时使人员先到岗,达到实际增加人员的目的。
3、通过对派遣人员的低福利待遇,能够保证正式员工的高收入。这一点在一些高薪酬单位较为明显,正式员工收入较高,而对派遣岗位实施低薪酬、低福利甚至两年一轮换的政策逃避责任,虽然国家已经出台了派遣员工与正式员工同岗同酬的制度,但是执行效果并不好。
4、减少劳动纠纷。这一点在一些民企及外资背景企业体现较多,企业管理者为围绕主营开展工作,将大部分人员的用工形式定位在劳务派遣上,既想规避用工风险、又想减少一部分琐碎的日常工作。
二、我们在实施劳务派遣的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1、由于我单位正式员工和派遣员工两种用工形式的并存,同时并不是按照岗位进行划分(这一点实际上不符合劳务派遣岗位要求的临时性、辅助性岗位),不利于整体的管理,并人为的增加了工作量.
2、由于我单位对待劳务派遣并不是区别待遇,因此从人工成本角度并没有节约成本反而是增加了派遣公司这部分成本.
3、由于在册员工与劳务派遣员工属于混岗,因此使得部分派遣员工存在心理落差,不利于公司和谐用工氛围,曾经在我公司往往有些相对重要的岗位也是劳务派遣人员,因此对积极性的影响还是比较严重的。
4、最为重要的一点是出现劳资纠纷后公司并不能完全从纠纷中脱身,还是要人力物力的投入,并承担仲裁不利结果的成本;产生仲裁案件后员工在起诉派遣公司的同时也会追加用工公司第二被告,而且如产生仲裁败诉的后果往往是由实际用工的公司来承担的。
三、在实施劳务派遣的过程中针对相应问题的解决建议
1、对派遣员工的使用上应坚持临时性、辅助性岗位的原则,尽量不要混岗使用,避免同一类岗位出现正式与派遣之分。
2、在公司的薪酬福利待遇中尽量不体现派遣的单独标准,应按照岗位来划分,如临时性辅助性岗位员工薪酬较低,对不起是您的岗位造成的,而不是身份造成。
3、在选择派遣公司的时候一定要严格甄选,考查其资质、服务、背景等等,我接触过的派遣公司不少、其中不乏收费过高、资质不齐以及服务不到位的现象产生,要避免这样的现象就要在选择之前多方比较、认真考察、并在于其的劳务派遣协议中尽可能详细的明确权利义务,在日常的工作中积累好相关资料,这样才能在与派遣公司的合作中实现双赢!
157楼 wwhappy12
劳动派遣是否和临时工一个意思?是否享有同工同酬呢?
156楼 潘华华
这个还完全不懂耶,就是临时工的意思吗?
东生
@潘华华:劳务派遣是一种通过第三方实现用工的方式,特点在于用人企业与劳动者没有劳动关系!
zhufei11
@东生:是实际用工企业与劳动者没有劳动关系!
潘华华
@潘华华:谢谢
155楼 湖心距
学习中。。。感谢分享
154楼 筱淅
学习了
153楼 唐山庄主
谢谢分享,周末愉快!
152楼 戒罘了纳緞情
学习了
151楼 918031836
学习了
戒罘了纳緞情
@918031836:支持
150楼 伤心
学习了,有过收获与困惑,不错。
149楼 高乐高
感谢分享。
148楼 jnqxhy
晚上来学习了
147楼 清风雅居
学习了
146楼 胡秋菊
学习了
145楼 wuqg62
学习O(∩_∩)O谢谢
144楼 子非木
同楼主,劳务派遣机制主要是一些老企业引入。在那个不设门槛的年代,劳务派遣业务基本上是关系户包揽,这样的劳务派遣公司存在很多问题,也给用人单位带来很多麻烦,我了解的一个公司就因为管不住派遣公司员工的票子又管不住其帽子,工作效率极低,给公司正常的工作带来很大干扰。
143楼 雨蒙蒙
分析的很有条理,也说到的关键的点上。支持。
142楼 niceab
学习了
141楼 Sum101
真是挺有用的
140楼 走在刹那间
分析得很好,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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