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 2021-12-03 09:29 回复 赞(2) 2楼
调岗的事情比较复杂,之前回复过相关问题,在这里再回复一遍吧。
首先要区分公司调岗是在劳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还是范围外,比如合同约定财务岗,公司将管理会计调岗到费用会计,就是劳动合同内调岗,只要公司有合理的理由(非歧视性、针对性、不调整工资),员工就应当接受调岗,不接受的,公司可以按照员工手册处理,但如果按照违纪解除还是应当谨慎,各地的判决不一样,建议多协商几次并提供多个岗位,如果做的不充分,还是有一定风险的。
如果调岗不在劳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比如约定财务岗,公司要调整去做培训,此时需要双方协商一致,未协商一致的,公司无权处置。除非属于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3款的情况(情势变更),但该条的适用各地的判决也不相同,公司要有非常充分的理由,才可能被支持。
区分完两种情况,再说公司的做法,如果合同约定范围内调岗,员工拒绝的,建议多做几次协商(签意见征询书之类的,证明协商过程),多给几个岗位,仍不同意的,可以按照违纪解除(需要员工手册中将此作为严重违纪条款)。
范围外的,也是多做协商,多给几个岗位,仍不同意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三款单方解除,并支付补偿金。
或者公司在权衡之后,认为没有必要强行调岗,或者强行调岗或解除风险较大,可以放弃这种方式,再考虑其他方法处理。
至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问题,一是双方是否就协商解除达成一致,达成一致的,根据约定支付补偿金。赔偿金是公司强行解除了,且被法院认定为违法解除,才存在赔偿金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