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销售是不用打卡的,所以离职两个月了,HR也不知道,多发了1.5万块钱,现在对方联系不上,要退钱有困难。
部门说那时正在出差,和人事口头说过,但人事说没接收到这个信息。
因为按流程没有书面邮件,所以最终责任算部门负责人哪里。我想问这个钱可以从他工资里扣吗?另外,有什么好办法做好异地人员的离职管理吗?
伍朝晖(西兰花老师) 2021-09-10 16:40 回复 赞(3) 7楼
案例中提到应该是有流程的,但是部门负责人未按流程及时发送书面邮件给人事,故部门负责人承担主要责任;但人事在考勤计算核对、工资核发的整个程序中未做到与相关部门确认亦存在工作失误,也需要承担次要责任。
对于部门负责人的处罚,不建议将需追回的款项作为处罚金额直接处罚他,因这笔钱是可以报警追回的,对部门负责人可以用扣绩效或者通报批评等方式处罚,而且建议与总经理商议后确定,以免因此事处理不当造成部门负责人愤而离职的不利结果。
怎么做好异地人员的离职管理呢?
1、现目前使用钉钉、企微等线上系统处理公司内部流程审核较多,可以采用线上离职申请,审批流程经过总部做考勤核算、核算工资的同事;
2、总部做考勤核算的同事将各分公司办事处的月度考勤结果发送给分公司负责人核对,确认无误回发结果;
3、业务人员会核算提成,提成核算后与业务部门主管核对,核对无误后回发结果;
4、总部核算工资的同事在初始工资表完成后,回发各部门负责人确认,无误后回发结果。
以上,属于流程建议,最核心的点是规避可能会存在遗漏、失误不查的环节,规避出现薪资异常的情况无法确认出错点,做回查改进!
上林 2021-09-10 16:19 回复 赞(3) 6楼
如果你们有员工离职的审批流程,能确定是部门负责人的责任,那么可以对部门负责人依规处罚,但是是否要让负责人全额赔偿工资,需要慎重,至少你们应该请示公司总经理定夺。
如果公司没有明确的离职流程,或者无法完全确认是哪一方的责任,则更不能武断的处罚部门负责人,这会激发严重的矛盾冲突。
离职员工多发了1.5万工资,不是小数,员工联系不上可以报警,前员工行为属于不当得利,可以走法律程序追回。
出现此类问题的原因主要是因为两个部门沟通不利导致的,也是因为你们的工资核算发放程序中少了一个重要环节,那就是,一般人事部在每月核算工资时,在整理好各部门的员工出勤和绩效等影响工资的项目后,会给各部门负责人发一个当月的部门员工薪资项目确认单,让各部门的领导在发工资前确认一下自己下属的出勤,请假,奖励,扣款等内容,这样也是对部门负责人的一个提醒,查缺补漏,在发放工资前找出错漏之处,免得造成不可逆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