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的最低每日工资因地区而异,从313泰铢(那拉提瓦、北大年和亚拉)到336泰铢(普吉和春武里)不等。
泰国的发薪周期通常是每月一次,通常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发放。
泰国法律规定,雇员最长工作时间为每天8小时,每周48小时。工作日为每周一到周六。
在工作日,连续工作五小时后,雇员有权获得不少于一小时的休息时间。
劳动合同/集体协议规定,所有超过标准工作时间的工作都算作加班,雇主需要支付加班费。
-工作日加班:加班费按雇员基本小时工资的 150.00% 支付。
-周末和公共假期加班:加班费按雇员基本小时工资的 200.00% 支付。
雇员每年都有权享有至少6 天的带薪年假。对于服务未满一年的雇员,雇主可以按比例提供年假。
所有雇员都有权享受不限时病假,但每年的带薪病假天数不得超过30天。雇主可要求雇员出示有资质的医疗专业人员出具的三天或以上的病假证明。
产假期间,前45天的产假津贴由雇主按雇员正常工资率的100.00%发放。剩余天数的产假津贴则由社会保障机构按雇员正常工资率的50.00%发放。
雇员是否有权享有陪产假取决于他们工作的部门。只有体制内的雇员才有权享有为期15天的法定陪产假。
泰国劳动法规定,除非雇主有充分理由解雇雇员(雇员存在不当行为),否则,雇主必须在解雇雇员之前将终止通知以书面形式发送给相关政府当局。
如因不可抗力以外的原因,企业暂时停业,雇主需要在停业期间按雇员正常工资率的50.00%向其发放津贴。
在泰国,通知期一般为 30 天。劳动双方也可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更长的通知期。
在泰国,遣散费是劳动法强制规定的,其数额由雇员的服务年限决定。为同一雇主工作少于120天的雇员无权获得遣散费。
但鉴于工作时间满120天的雇员才有资格获得遣散费的规定,雇主通常都会约定长达119天的试用期。
对于15天内的短期工作活动,雇员可申请紧急工作许可证(UWP)。如果工作在15天内没有完成,UWP可顺延15天。除免签国民外,申请UWP的外国人必须在入境前获得非移民B签证。
对于超过30天的工作活动,雇员需要申请工作签证,工作签证有效期为一到四年。需要申请工作签证的外国人,包括免签国民,必须在入境前获得非移民B签证。
泰国的标准增值税税率为 10.00%,但目前已降至7.00%。(该调整有效期直至2023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