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匡胤05784:你提到的这三个问题,归根到底都是一个问题,就是你说的“平衡”。这也是做多店或多产品系计算提成的一个基本原则。
1、根据毛利润或净利润核算提成的情况下,各个不同门店存在不同的利润率,在设定提成的时候,需要综合考虑诸多因素,但是有一个基本原则就是要尽量维持不同门店员工收入保持在一个合理的平衡区间,即我们应该这样认为,在不考虑门店销售产品和利润率的情况下,店员在付出了相等劳动后,收入应该大致相当。在有了这个基本原则之后我们再来考虑诸多影响因素,大致可能包括,不同门店的地理位置对销售的影响、不同门店新老程度导致客户群大小的影响、不同门店销售产品不同对利润率的影响等等,这些因素会导致各店盈利能力不同,同时也导致各店的人力成本支付能力不同,所以对提成会造成影响。举个例子,一家店销售电子产品(电脑,数码相机等),利润率15%,每月利润在15万。另一家店销售办公用品(铅笔、橡皮,复印纸),利润率5%,每月利润5万。假设两家店都是只有一名店员,公司设定店员岗位的平均工资水平在1万元左右,其中底薪5000元,其余为提成。那么数码店的员工提成就可以定为利润的4%为提成,即1500000.04=6000元,该店员工工资总收入11000元。办公用品店员工提成可以定为利润的8%,即500000.08=4000元,该员工工资总收入9000元。
以上举例只是一个简单的模型,基本思路就是10000元工资是定薪基础,11000和9000的结果是考虑到影响因素以后调整的结果,当然在实际中,影响因素可能很多,但是基本原则是这样的。
2、一个人负责多店,店有新老的情况。其实这跟我遇到的另一种情况类似,一个业务员负责维护客户,按客户的订货量核算提成,但是客户有新客户和老客户,新客户订货量少,且需要很长的开发时间,老客户订货量大且稳定,而且不需要特别的维护。那么如何衡量服务新老客户的业务员的提成?我们采取的一个思路就是对新老客户设定不同的提点,比如维护新开发客户的,按订货额5%提成,维护老客户的,按订货额的3%提成,这里会涉及到一个问题,如何区分新客户和老客户,这是需要公司给出明确的判别标准的,比如,按与公司合作时间区分,如超过一年的算老客户,也可以按交易额划分,总订货额超过100万的算老客户,那么一个老客户从一个业务员转到另一个业务员名下算新客户还是算老客户?一个老客户几年没跟公司再订货了,后续又派新业务员开发算新客户还是老客户,这些情况都是需要公司给出明确标准的。
那么如果把新老客户换成是新老店铺,其实原理是相通的,对于一个店员来讲,同时负责几个店的,且店分新老,提成也应该是各算各的,重点在于公司怎么定义这些店。
3、提成基础是按单店还是店铺总额计算?这是一个在实际中不存在的问题,如果一个员工负责若干个店铺的销售,那么是不可能按员工个人总销售计算提成的。因为一种情况是各店的提点可能不一样,都需要单独计算。另一种情况是出于各店核算经营成本(其中的人力成本)的需要,这也是财务上的需要,也要单独计算,注意,在各店核算店铺经营成本的时候,不仅仅提成要分开计算,就连员工的基本工资部分也是要按比例分摊到各个店铺进行核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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