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咱们【理论学习】年假不休能否清零,HR如何合规计算和管理年假?结合我们单位现在请况,请大家给看看应该怎么破这个题 。
我单位的员工手册上明确写的年假以司龄为计算依据,和以工年年限没有关系,所以新入职的部分员工,明明已经在原单位工作了10年,来到我们这依旧要从5天年假开始休起。同时,到年底时,年假是自动作废,不顺延,不补钱。想请教一下大家,这种情况,要如何解决,从我工作的角度来看,这是一个很大的隐患,时刻有被员工告到仲裁的可能。
小贝0409 2021-01-20 14:43 回复 赞(0) 6楼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上述规定中,究竟何为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2009年4月,针对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此问题所作的请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复函》作出了答复,具体如下:关于带薪年休假的享受条件,《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三条中的“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既包括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也包括职工在不同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由此可见:
1、以司龄计算年假的规定是违法的,员工若能提供工龄证明材料,随时可提起劳动仲裁;
2、年假没休,需按照规定计发300%工资,而不能作废。
建议提前做好风险防范。
上林 2021-01-20 13:50 回复 赞(2) 5楼
我觉得你现在的疑惑并不是在于这个问题本身,而是在于更对工作更基础层面的理解。
你说那期打卡我知道,但是没有看里面的文章,但是我敢打赌你并没有真正看懂12位大咖的观点,否则就不会再有今天的提问了。
关于你说的公司对于休年假的条件和规定,其实并不存在需要解决的问题。公司的明文规定就是公司对年假问题的解决方案。
公司的这种操作当然存在法律风险,但这是一个违法成本问题,而不是年假问题了,公司觉得这样做所带来的法律风险自己可以承担,且收益大于成本支出,就会选择这样的解决方案,作为HR 应该清楚,公司既定的方案并不是你要解决的问题,而未来可能由此产生的劳动争议才是你要解决的问题。所以,把精力放在正确的事情上才能体现你的价值,否则乱操心很容易让老板认为你是在帮倒忙瞎捣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