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约200人左右,一员工是我们的中层管理人员入职不到两年,提出离职补偿。
1.劳动合同薪资是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实际入职登记表上面薪资是7000,有公司领导签字确认(当事人手上已有复印件),工资发放现金有当事人签字,工资条在企业方当事人没有。
2.企业没有为他购买社保,入职时签了放弃购买社保,但是企业工资条上并没有社保补贴记录。
3.公司每周上6天班,每天8小时,是否有加班费?如果有,标准如何定义?
4.对方准备提出劳动仲裁,企业该做哪些准备,如果仲裁是否有胜算?
拜谢大家!
和桑 2017-03-16 10:59 回复 赞(0) 2楼
首先,自己提出离职是不需要补偿的。
鉴于贵公司太多地方不合法,建议协商解决。
其中2.放弃协议无效,需要依法补缴。不过这部分是员工、公司都需要支付的
其中工作时间超过了法定标准每周44小时。
多的4个小时需要支付加班费。。计算贵公司没有约定计算基数。那么就是按实际薪酬7k支付。
所以如果仲裁。
面临的就是补缴社保、支付加班费、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偿(单位未缴纳社保有些城市仲裁可能不支持)
根据实际情况计算一下,大概要多少钱。打个折协商解决
希望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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