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b1111 2022-05-16 11:00 回复 赞(1) 1楼
个人理解,可能地区有差异。1.停工留薪期的长短是由当地人社部门来确定的。一般在评定伤残等级后的鉴定书中会明确表述是多长。在这个期限内(停工留薪期内)公司按照原待遇计发就好。
2。停工留薪期满后,至伤残等级评定完毕的这个期间,法规并没有明确规定工伤职工的工资计发问题。一般实务操作是--员工因伤情需要继续修养的,在有明确病休证明情况下,公司按照病假处理就好,支付病假工资,(没有病休证明的也建议按此操作),楼主公司支付生活补贴有不妥;员工需要治疗的仍享有工伤医疗待遇。具体见工伤保险条例
3.楼主公司的情况。九级伤残员工,自己提出离职的,公司需要依法支付三金,并不是员工要求的只一项的伤残补助金,还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后两项各地标准不一,具体咨询当地人社部门。
另,现在社会注重和谐社会,核心价值观等,各地对工伤处理的情况一般都会倾向于照顾工伤员工,所以一旦仲裁及诉讼后,公司赔偿项目一般都会严格按照法规来,会超出公司考虑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