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解除协议书
甲方:XXX(公司全称)
乙方:XXX(员工全称)
一、协议缘由
鉴于甲方与乙方原签订的劳动合同、保密协议等一切涉及本协议的事项已经到期或解除,且甲、乙双方确认劳动关系终止。在此情况下,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二、协议内容
1. 双方同意,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解除双方于XXXX年XX月XX日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
2. 乙方同意,同意在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之日将所有工作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业务资料、人事资料、档案等)移交给甲方,并负责归还甲方所有员工的办公设备和办公用品。同时应承担因工作疏忽造成的损失或费用。
3. 乙方应无条件按照甲方的规定将其在公司的财产予以归还。如员工持股会或其他相关机构归属于该员工的财产也需一并返还。如有遗失或损坏,乙方应按照相应价格予以赔偿。
4. 甲方将一次性支付乙方一次性补偿款人民币XXX元。该款项已充分考虑到乙方在公司工作的实际情况及相关政策影响等因素,与法定最低标准一致。乙方同意收到上述款项后不再对此提出任何异议或任何形式的索赔要求。
5. 双方确认在签订本协议书后,双方不再就本协议前述期限内基于劳动合同关系所产生的劳动争议向任何第三方提起仲裁、诉讼。该和解是在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完全符合法律的规定,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和解一旦达成即不可撤销。本协议也是解决未来争议的最终方案。双方也完全阅读过与争议有关的所有条款。除非经双方书面同意,本和解不得撤销。
6. 双方同意,本协议书一经签署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均不得违反。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7.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协商内容形成的纪要或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具有法律效力。
8.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补充说明
此解除不会对乙方的任何权益产生不利影响,乙方仍享有与其他员工同等的基本医疗、基本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险待遇。具体的权利和义务乙方应遵守的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和政策规定。乙方已充分了解甲方就本协议所述事宜所作出的解释和说明,不存在对其理解上的歧义或误解。
四、其他事项
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之间就劳动合同解除事宜再无其他争议。如有争议,均已书面提交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决或法院判决,双方均已履行了该裁决或判决结果。
甲方(公司):XXX(公司全称)盖章:XXX(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XXX(签字)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乙方(员工):XXX(签名)日期: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