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部自行找了一位50+的大姨协助做4天机器遥控灵敏度测试,最后一天因为已达到测试效果,所以通知大姨提前离开,大姨接到通知后心情不好(因为浪费了她的时间),走的时候没注意撞到公司的玻璃门后摔倒,造成脊椎第12节骨折入院治疗,预计治疗费用1.5万。
其家属认为这属于工伤应该由公司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误工费、营养费、陪护费等等。
公司没有为其购买雇主责任险,且公司认为属于其个人疏忽,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劳务关系也已经在齐摔倒前结束。
现在家属闹事,公司坚持走法律程序,是否有扩大公司损失的点?
不算损失是否会扩大,至少法律判定的结果,公司掏钱也再无怨念,这不是挺好的吗!
你这种情况大妈可能有以下主张: 1、主张全日制劳动关系,主张工伤待遇。大妈属于临时兼职,双方不存在长期雇佣的意思,所以,这种情况不太可能; 2、主张非全日制劳动关系,主张工伤待遇。如果大妈没有领取退休金且未超退休年龄,存在一定的可能性,此时有可能按工伤待遇处理; 3、按照劳务关系,主张赔偿人身损害赔偿,这是很多员工无法向企业主张工伤待遇时采用的维权方式,根据经验公司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比例。虽然员工存在过失,但企业仍可能需承担主要责任(因为企业属于劳务的受益方。人损的标准不比工伤待遇低,企业要有心理准备。
以上三种情形,主要看员工如何主张?
民事调解失败,公司愿意出1万元协商解决,对方不同意,等待应诉。
双方属于劳务关系,且受伤是发生在劳务结束后,公司是否需要承担相应责任,存在比较大的疑问和争议,走法律程序会更好一些。
现在是互相都不认可,走法律至少最后大家都认可;至于“扩大损失”,如果你们完整的了解这种情况下依法是怎样的赔偿,且你们能跟家属协商到,最后低于法定赔偿,才能谈是否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