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故事源于作者真实案例,除人名、时间稍有变动外,凭记忆复述在场人员对话。如有巧合,真是太刺激了!哈哈哈哈!
时间:2017年12月15日(周五)。
地点:深圳.南山
人物:
三朵金花阿姨:均为星宿派工人。
郑超:律师,干坏事儿的时候我名字叫郑超(我大学同学)!
关键词:工作地点变更;合法辞退;赔偿金;
现场:
三朵金花阿姨A:帅哥我想问下,我们上班在深圳,老板强行让我们周一去哈尔滨,我们不去就辞退我们,老板有权力这样做吗?
郑超:(超级头大!)你在说什么?你是谁?工作地点在哪里?你们公司注册地址在哪里?注册资本是多少?你是做什么工作的?有劳动合同吗?社保交了吗?老板如何通知你的?为什么要让你去哈尔滨?
三朵金花阿姨B:我们是星宿派的工人,有劳动合同,但是合同很简单就是约定了工作岗位什么的,老板打电话发短信让我们去哈尔滨的,他就是想逼我们辞职。
三朵金花阿姨C:我们工作地点在深圳南山区,劳动合同我带了,您给瞅瞅。
三朵金花阿姨A:他刚才还发信息和邮件给我们,让我们下周一到哈尔滨,只能坐汽车,费用让我们先垫着,回来再报销。
郑超:这劳动合同上写的工作岗位是 销售 ,工作地点是 全国 ,原则上星宿老怪是可以要求你们出差去外地的。
三朵金花阿姨A:你可拉倒吧!我们公司在外地就没有业务,老板也不告诉我们去干吗,去了联系谁也不说,还让我们只能坐汽车去,火车和飞机都不能报销,这不明摆着给穿小鞋嘛!
三朵金花阿姨B:主要是最近星宿派最近经营情况不好,老板想要我们自己主动辞职。
三朵金花阿姨C:今天都周五了,让我们坐汽车去,下周一上午就要到,要是不坐汽车,我倒是想去哈尔滨旅游呢!
郑超:那边广场舞风格与深圳还是有些不同的……
案件要点:
1、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作地点为全国,劳动者工作岗位为销售(作者注:这种情况下,原则上应当服从用人单位出差派遣)。
2、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从深圳出差到哈尔滨,限定时间为2天,交通方式只能为公共汽车,但未事先告知出差内容/出差时间等与工作派遣的关键信息。
3、根据劳动合同、短信通知及劳动者者陈述来看,用人单位借此向劳动者施加压力,从而使劳动者自愿辞职。
法律风险:
用人单位未明确要求劳动者短暂出差或长期派驻,本案无论哪种情况,均存在潜在风险。
1、长期派驻——变更劳动地点。
如果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长期派驻到哈尔滨,那么该行为属于劳动合同的重大变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5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这也就意味着,劳动地点变更首先要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另外要求采用书面形式对变更内容进行确认,否则,用人单位有可能承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2、短期出差——出差必要性/合理性。
如果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短暂出差到外地,但不告知出差目的/出差时间等关键信息,同时又限制劳动者仅能乘坐公共汽车前往目的地。用人单位需举证证明该短期出差的必要性/合理性,否则,有可能构成违法辞退从而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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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楼 芳草鲜美
谢谢分享!
14楼 安妮曾
我该评论年轻时候的黄律师好帅啊,学习了!
13楼 hklte_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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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張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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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梦的奥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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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Lily48372
谢谢分享
9楼 黑夜里的眼睛
劳动合同地址写全国不是说不支持的吗?
黄宝建律师
@黑夜里的眼睛:与岗位性质有关,不是那么绝对
8楼 一鼻子灰
写完了?虎头蛇尾的感觉,意犹未尽啊。每天进步一点儿,谢谢分享,学习了。
黄宝建律师
@一鼻子灰:下次多来点儿,记得多提意见哈
7楼 汪文卓
有种未写完的感觉,企业这么多意图再明显不过了,最后的结果是辞职还是走仲裁无非就是看企业做的是不是有点过,这种情况在房产企业非常多,一个项目结束要派往另一个项目,员工不愿意基本上都是默认的自己辞职找下家了,但是文中这家公司明显的过了。
6楼 XuChao
是不是不会赚钱的老板都很小气
5楼 夏家湾人
学习了,谢谢分享!
4楼 鲁班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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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肥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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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詠逺的晴天
学习了
1楼 端着碗鱼鱼
活久见,真是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