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根本没有想地从事HR工作,我的第一份工作是在当时的国营企业,生产机床类产品,从生产车间的工人到班组长,再从班组长到车间主任,后阴差阳错调到厂办档案与宣传。也不知怎么搞的,领导要我把做得好好的档案和宣传工作交给其它人,要我接手当时叫劳资人事工作。也就是类似于现在的人力资源管理的部分职能吧。记得当时的总支书记找我谈话时,说有多少人想这职位,叫我好好干。可见工作在当时人们的心目中,是令人羡慕的工作吧。
我也真的想好好地干,也看了不少的专业书,还与技术开发科的科长一起,在她的帮助下,在本地首家将计算机用于劳动工资管理。可是个人的所有的努力,也无法挽回这地方的国营企业走下坡的命运。
于是,我打算离开我工作了十多年的第一家企业,应聘到一家省政府直属的旅游企业,做过前厅、客房、餐饮、娱乐等部门负责人,两年后,又回归到办公室,接手了HR工作。这是大型国有企业集团,管理相对规范,在这HR岗位上做了七八年,虽然期间换了三任总经理,相对来说我的工作还是比较稳定。
可人生的路就是这样,不会一帆风顺,本来以为跳出了第一家小型国企,进入大的国企业集团可以有稳定职业生涯了。结果还是要退出,最后还是被民营企业收购。我所在的公司也被转卖了两次,转承包了一次,最后停业。停业后再进入民企。也就是经历了国企--民企--股份制上市公司---私人承包--停业---民企。
旅游企业停业后,我改行到了一家纯民营的企业说来是从事HR工作,下面有四家几十号人的公司,在这民企打工,其实“百管”经理,人事、行政、工会、党务都一人挑,老板最好是你一人把所有的工作都顶下来,结果可想而知,做了一年多,只好再跳。
有了这些经历,也有了自己的感悟。俗话说,在什么山上唱什么歌,作为HR也一样,角色的转换非常重要,不能把国企的管理理念用在民企,更不能用在私人承包经营的企业,比如,国企业的那种招聘、薪酬、用人、考核、培训等制度用在私人承包的企业里,老板不气得头上生烟才怪,要知道老板只要的是短期的利润,不可能考虑长远的投资。私人承包的管理理念也决不能用在老板自己打拼出来的民营企业上,否则一个月下来,老板就会要你走人,因为老板还想把这企业传承下去。
正因为有了这样的经历,我最深切的体会是,作为HR,首先对劳动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必须是精通的,业务知识肯定是要熟练动作的,公司领导所要的处理这方面的业务你必须是能独挡一面的,只有掌握了这些核心内容,你才能在企业立身,在上面所说的旅游企业,我也是在处理好员工的最后的经济补偿及相关事务后再离开的。
作为HR,,明白自己在企业担当什么角色最重要,我认为要做一个既维护企业利益,又维护员工利益的人,但这一切都是要以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基础的,在员工的医疗期处理也好,在企业停业时的员工经济补偿也好,在处理劳动资纠纷方面也好,无一不是这样。
今天,我还是在一家民营企业打工,还是从事与HR相关职业,有一点非常非常重要,一切都在变,唯有不变的就是变。“三毛”这学习平台实在是太好了。我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学习平台。她能为我们的“变”创造条件,她能使我们少走不少的弯路。她是HR工作者的好朋友,好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