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是陕西省民营企业,一名男员工(目前已离职)2022在职期间妻子异地生育,未足额发放陪产假。现在提起劳动仲裁,请问补偿标准是多少,怎么计算?对于异地的额外陪产假,异地是怎么界定的 ?(回老家生育,实际两人住在陕西)。谢谢各位前辈赐教!
缪东彪 2024-01-10 16:48 回复 赞(0) 13楼
一、什么叫陪产假?
陪产假,又名陪护假,即女方在享受产假期间,男方享受的有一定时间看护、照料对方的权利。
二、享受的条件?
不论是生育一孩、还是二孩,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再生育的,都可以享受陪产假。
2016年1月1日起,新计生法正式施行。在已出台或者正在酝酿新计生条例的地区中,男性的陪产假、护理假奖励也都做出了相应调整。
三、休多少天?
各地陪产假期限
7天:天津、山东
10天:上海
15天:北京、河北、山西、辽宁、黑龙江、江苏、浙江、福建、湖北、江西、广东、海南、重庆、贵州、青海
20天:湖南、四川
25天:内蒙古、广西、宁夏
30天:甘肃、云南
1个月:河南
特殊情况
安徽10天(异地生活的20天)
陕西15天(异地生活的20天)
四、工资如何结算?
陪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同样要向职工支付工资。陪产工资结算的方式有两种:
若是用人单位有为职工买生育保险的话,职工休陪产假期间的工资则由用人单位向相关部门申请。陪产假期间工资一般是按照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标准来支付的,若是职工工资高于当时社会平均工资标准,则由用人单位补差额。
若是用人单位没有为员工购买生育保险,那职工在休陪产假期间的工资则是按照职工合同工资的标准来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