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爱 2022-07-27 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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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①首先,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享受养老待遇,劳动合同自动终止。用人单位通知员工在最后工作日按照公司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鉴于二者的法律位阶,后一规定应是对前一规定的补充。即在《劳动合同法》的基础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对于未办理养老保险却已达到退休年龄员工的劳动关系终止问题作出了补充规定,员工已达法定退休年龄的,用人单位与员工的劳动合同终止。
医疗退休无法办理可能是因为缴费年限没有满足或者其他原因,这跟公司需要跟该员工终止劳动合同没有关系,不受影响,可以让员工自行去医保局进行补缴办理。
②如果公司还想跟该员工保持用工关系,在第一条跟员工终止劳动合同之后,需要跟员工签署劳务合同协议,确认用工关系,并为该员工缴纳意外险等商业险等。以上建议希望对你有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