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属于实体零售行业,一线员工比较多,门店也比较分散,因此员工不辞而别的情况每年都会出现。 员工不辞而别的主要原因就是与管理者的矛盾了,其他情况就是临时突发状况无法联系上(进入传销组织等)。 针对一线员工不辞而别,我司一般按照旷工来处理: 1. 坚持与员工联系,这个过程中HR应该出面,对员工摆明利害关系。 2. 确实无法联系上,或拒绝办理离职,则需要发相关的函件。 发送函件流程如下: 1. 确认联系方式如果入职登记联系方式和工作中实际使用联系方式不一致,建议都写上。 2. 确认住址,需要确认至少三个住址:身份证住址,入职登记住址和目前实际住址。若不一致,需要都发。 3. 先发出《旷工到岗通知》,首选EMS次选顺丰。 4. 《旷工到岗通知》签收后,若员工仍未办理离职手续,则需寄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 5.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签收后,员工离职生效。 6. 若未签收则需登报公告。 关于交接工作,建议用人部门对产生的损失列出明细,并一并发出函件,写明公司保留追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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