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超丨这是2019年个人总结第:4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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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作上,难免会有不和谐的声音存在,比如员工闹矛盾动起手来了,或者领导和员工就某些事情没有谈拢,员工一气之下,抄起板凳就把领导桌子砸了等等。
出现这种情况,领导的第一反应就是,如何处理这个员工。罚款可能轻了点,最好是开除。对,开除。
可是,是否能够开除,并不是领导一句话就能决定的。
能被开除的最低前提是,触碰了开除的红色警戒线。如果没达到,那就只能做其他惩罚,而不能开除。因为一时意气用事,造成的后果,企业不会乐意承担。
开除,是一种惩罚手段,也就是员工管理的一项内容。既然是制度上的管理,就需要有制度依据。
制度,不是你想怎么写就怎么写,也不是你说合规就合规的。
制度的合法化,必须具备“两要件三要素”。
两要件是指,制定主体和制定内容。
三要素是指,内容合法、民主程序,以及公示程序。
制定主体是说,规章制度是由用人单位制定的在本单位范围内有效的劳动人事管理规则。它在不违反《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下,被允许制定一部分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
制定内容是说,规章制度可以渉及企业管理的方方面面,如预决算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劳动人事管理制度等。但制定内容不允许超越权限范围,否则视为无效。
而制定出来的规章,并不是有效的。在”有效“之前,还需要经过三道关卡。
第一关,内容合法。这个是必须的,内容都不合法,何来有效一说。
第二关,要经过民主审批程序。既然制定的内容是关于员工的,那么员工就有权对制度的内容进行必要的确认。企业需要召开员工大会或者员工代表大会,对制定的内容进行说明,并让员工进行评议,只有通过员工审议,制度内容才会被得到有效认可。
第三关,要进行公示。员工审议通过后,需要通过企业内部各种广播渠道,对制度进行公示,方便所有员工了解。甚至,为了确保员工对制度的知晓,还会要求员工签字确认。
只有经过以上程序,一个制度才算是合法的、有效的,才能根据制度内容,对员工进行相应的管理。
所以,对于员工言语辱骂、威胁领导的行为,是不是构成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达到开除的警戒线。前提是公司有相应有效的管理制度,并且对这一行为的惩罚有具体的规定。
如果规定属于严重违反,可以开除,那就能够开除;如果不属于,或者属于严重违反,但并不是“开除”这一惩罚,那就不能开除。
但是,一切合规,就一定能够开除吗?这个问题值得所有企业管理者思考。
合规除了符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的规定之外,还有一个隐藏标准,就是程度问题。在企业里,程度问题也可以用“是否人性化”来代替。
比如说,企业规定,矿工一天,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可以立即开除。这条规定合法有效,但是就一定可行吗?
实际上,有很多企业确实就是这么规定的,但员工因此闹上法庭之后,企业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却依旧输掉了官司。法官给出的理由就是,一天旷工的做法太过苛刻。
虽然法官在判断这个案件的时候,运用了“自由裁量”的权力,但本质上,也是从“人性化”的角度去考虑的。谁还没有点急事给耽误一天功夫呢!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公司约定每月累计旷工三天属于严重违反,可以开除,就比较人性化了。
这就好比,你迟到5分钟,公司就要扣除当天全额工资,这明显是“欺人太甚”。
所以在员工管理上,为了确保企业管理顺畅,管理制度不仅要合法合规,还要具备点人性。
你的担忧往往是因为想得太多而做得太少。与其被困在想象的恐惧中,不如采取行动,打破心中的恐惧。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当你真正行动起来,就会发现你所认为的难题并没有想象中那样艰难。
4楼 最好的前锋
学习了
3楼 西绪福斯92694
企业管理制度的额规定要合乎人性化又要起到约束员工的作用,这里面要学习的地方还有很多,谢谢分享
2楼 仙人掌之谜语
写的好,思路清晰,语言简洁明了,受益了
1楼 麒麟日记
学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