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纪守法 劳资双赢
不到黄河不死心,不撞南墙不回头,不见棺材不落泪,为什么许多事情总要等到无可挽回的时候才能觉醒,前车之覆,后车之鉴,警钟长鸣…未来是法治的社会,法律制度愈来愈健全,员工的维权意识也越来越高,如果企业老板仍不按劳动法来办事,必将付出沉重的代价,我们一起来看下面真实发生过的故事:
(一)双倍工资风波
刘某是我在广东任职过的一家集团公司下面事业部的电工组长,于2005年3月1日同公司签订了三年的劳动合同,2008年2月28日到期,合同期满后,双方没有续签劳动合同,刘某继续留在公司工作,2008年11月28日,刘某提出离职,并且三日内要走,由于没有找到合适的接替人,公司制度要求必须提前一个月申请,故没有批准,刘某还是走了,公司以连续旷工三天的理由解除了劳动关系,并以未做交接为由,扣发刘某当月工资。刘某新找的一家公司因其未交前任公司离职证明,并且知道了还有纠纷,停止对刘某的试用。刘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要求公司支付合同到期后,未续签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9个月)。
经过审理,刘某的请求得到了劳动仲裁委员会的支持,理由是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既然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应有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不是刘某不签而是公司人力资源部人员疏忽,没有及时给他续签,《劳动合同法》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未签订劳动合同,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并补签劳动合同。但因刘某离职未按公司《员工管理规则》办理,扣发当月工资生效,最后补刘某9个月工资。
事情已经发生了,要的是总结经验教训,聪明人不犯第二次同样的错误,公司采取了以下改善措施:1.完善管理制度,重新疏理《员工管理规则》,确保里面各项条款、各种规定与法律法规一致。2.采用问责制,谁主管,谁负责,谁的过错,谁承担责任。究其原因是人力资源部人员工作疏忽,必须改变工作态度,除建立电子档外,登记造册,提前一个月提醒合同到期人员,了解续签意愿,并及时续签劳动合同。
(二)小李的“工伤”事故
记得曾服务过的广东佛山一家台资企业,主要做五金件加工,机台特多,公司规定新员工操作机台(冲床,裁床,压床)要培训一周以上,合格后才能上岗,但一些基层干部因为赶产能,为了绩效奖金,因为人手不够,偷偷地让新员工操作,新员工小李上班的当天晚上安排加班,也许是为了挣加班费(组长的表弟),操作裁床,脚踏开关,手未移开, 5个手指都被裁掉了大半节(左手3个,右手2个)。可是,小李因为当天进厂,工伤保险资料还未到劳动局,那边没有这个人的名单,人家不承认办了工伤保险,这样全部由公司赔偿,除医药费,一次性赔偿十二万,老板非常恼火,当事人,组长行政记大过处罚(扣9天工资),行政人事连带记小过处罚(扣3天工资),记忆犹新,工伤猛于虎也。
工伤猛于虎也,安全重于泰山!由于事故的发生,公司制定了严格的规章制度, 行政人事管理人员必须高度重视这一工作,做到:第一,保证新进员工第一时间办理工伤保险,建立完整档案资料;第二,对新进人员进行培训,未取得特殊工种操作证书不可以上机台操作;第三,重视预防“三检”工作,即:员工自查(每天),课长巡查(每天),行政抽查(每周);第四,加大宣传力度,在车间挂一些红色条幅,标语,贴一些宣传画,目视管理,起到警示作用。只有这样,才能防患于未燃,才能从根本上杜绝工伤的发生,保障员工的身体免受伤害。
(三)张某的“违约金”引发的思考
张某是公司研发部的资深工程师,2010年3月因业务需要,安排去上海培训15天,费用共计三万,培训后二年内不得主动提出离职,否则需支付五万元的违约金。张某三年合同2011年12月20日到期,2011年12月24日,张某有急事回家7天,中途有打电话请假,主管未准,最后旷工开除了,未发放其当月工资。张某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要求支付他的当月工资(6000元)。公司追究其三万违约金。
结果处理意见:1.公司约定的违约金是三万是无效的,不能约定员工离职意愿;2.公司可以同其签订培训协议,培训后服务期限,根据有正规发票、收据培训费用分摊到服务期内,张某的合同到期,服务期还差3个月到期,按理服务期应并入合同期,或者续签劳动合同,都没有。3.张某家中有急事,已电话报备,公司不可以作开除处理,最后当月工资发放,不支付公司任何违约金。
如果公司处理合理,需扣张某服务期未满的3个月培训费用:(30000/24*3=3750元)
市场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外部竞争已相当激烈,内部劳资关系处理就更为重要,它是关系到企业生存的大事,劳资双方只有成为一个共同体,才能更好地面对各种竞争压力,企业老板,高层管理人员,需要真正改变观念,把员工作为“家”庭的一员,不能随意克扣,任意处罚,只有劳资双方团结一致,齐心协力,共同奋斗,才能创造更好的效益,企业才能产生更多的利润,员工才有更好的福利,企业老板只有遵纪守法,才能实现劳资双赢!
21楼 铁镜重磨
这实际的案例,让我们活生生地学得了很多的处世技巧!万谢!
罗家人
@铁镜重磨:谢谢支持!有空也请支持一下我本月的日志,谢谢!
铁镜重磨
@罗家人:好的!
20楼 HumanResource大掌柜
日记题材一样呀。支持罗老师
罗家人
@雪中:谢谢支持!曾经的经历。
19楼 beten
很不错的案例分享
罗家人
@beten:谢谢支持!
18楼 心语新愿
文章写的不错,支持好友一票
罗家人
@心语新愿:谢谢好友的支持!
17楼 罗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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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楼 sy天天向上
支持好友40#
15楼 孔祥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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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貔貅之孔祥璐:谢谢好友的支持!
14楼 吃饭睡觉打豆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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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饭睡觉打豆豆:谢谢支持!
13楼 顺水平舟
案例真实而有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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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水平舟:谢谢支持!
12楼 破茧成蝶蝶
学习了
罗家人
@破茧成蝶蝶:谢谢!
11楼 红尘醉弥勒徐胜华
过来给罗总捧场了,顶起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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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尘醉弥勒之徐胜华:谢谢好友的支持!
10楼 莉莉gift
学习了
罗家人
@讷讷成长:谢谢!
9楼 乙文
送上第20票,
8楼 乙文
这种管理疏忽,导致的血的教训,也许可以推动管理规范性。还是尽早防患于未然吧,当然必须征得管理层的同意!纠心啊!有空欢迎回踩!
罗家人
@乙文:谢谢支持,好的。
7楼 La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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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ne:谢谢!
6楼 月光669
不错哦,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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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lynna
加油,期待下一次的优秀作品哦...........
罗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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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树叶_shuy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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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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