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hewuqfehwoiaJF 2019-12-31 10:27 回复 赞(0) 7楼
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 2018-11-22 16:31 回复 赞(0) 2楼
如果怀疑生病与工作相关,可以申请鉴定是否属于职业病。
如果不属于职业病,那么,只能适用医疗期规定,医疗期内公司不能解除合同。
单位发了500多,说明单位可能是按照病假工资支付的,而不是事假个工资,事假没有工资,公司操作也应该没有问题。
如果医疗期满,按照医疗期规定(可百度搜)处理。
补偿金不仅仅是经济补偿金,还有医疗补助,具体要看地方的规定。
之前华为的一位员工因为医疗期结束,被单位解除了,掀起了轩然大波,其实企业操作没有什么问题,只是从情理上,
觉得企业很冷酷,但是企业也需要考虑成本。
所以,在社保之外,商业保险对于我们还是非常重要的,未雨绸缪吧。
Mark2018 2018-11-22 16:29 回复 赞(1) 1楼
特殊疾病医疗期有24个月,癌症属于特殊疾病
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同时,在劳动合同到期时,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动合同届满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期限应当延长至医疗期满之日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