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司强制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此外,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是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计算,具体数额根据工作年限和工资标准综合计算。如果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时间越长,工资标准越高,获得的赔偿金也会越多。
需要注意的是,劳动者在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时,需要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自己的工作年限、工资标准等事实。同时,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总之,公司强制解除劳动合同是一种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依法要求赔偿。在维权过程中,劳动者需要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提供充足的证据,并积极寻求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