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大多数的小朋友都被这样吓唬过,“再哭,就叫警察叔叔来抓你了”,被吓得不轻的熊孩子,立马止住了哭。
不听话就是犯错的观念,几乎大多数人都被这种吓唬洗过脑,更何况打架斗殴,所有人都知道打架斗殴肯定是不对的,情节严重的,可都可能是违法犯罪的事情。但,人都是有情绪的,盛怒之下会失去理智,发生肢体冲突,在所难免。
从案例上看,目前是没有造成较大的人员伤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既然他们违法了,那就从相关的法律法规找找依据,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由于这两位小同志的行为,只能界定在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并未构成犯罪,不能套用“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的条款,作为解除劳动关系的依据。
此时,乾元、柒诺、烟火等小伙伴,围过来“声殴”,都不能解决问题的根据,摆出来干啥,有毛用,能不能捞点干的。
哎呀,脑回路有点短,尬笑的跟小哥哥、小姐姐们说,这个知识点,顺便巩固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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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中还提到,公司刚刚成立,制度并不完善,没有相应的规章制度,又尴尬了,要什么没什么。
那到底有什么呢?
1、错误的认知
在打架的两位同事心里,最起码的认知是打架肯定是不对的,此时他们确实处于被动的地位,被其他同事看笑话不说,以后大家抬头不见低头见的,这人情世故这一关,都是要面子的。
当事人的领导,都应当立即出来了解事实,把两个人都拉来聊聊,好言批评一顿,是不是不想干了,不想干就立即走人。假设真主动走了,那也犯不着后面的烦恼了。如若不走,就让他们就打架斗殴之事,写一份检讨书,限期当天立即提交上来,再等候发落。
写检讨书的目的是为了让他们都对自己的行为进行深刻反省,主动承认自己打架斗殴犯下的错误,并落款签字,这也就拿到了打架斗殴的书面证据材料。
2、老板的威严
老板想要开除他们以正风气,首先要将老板的震怒,传达到打架的二位同事那里,起码他们到公司来工作,也是为了谋取报酬,在老板的地盘讨生活,就该识相点,不要任意撒野。
都知道小公司的文化,其实也都还是老板主导的文化,老板的意思就是处罚的规定。所以,面对已是理亏的当事人,HR也应该硬气几分,跳出制度的框框套套,趁着势头把事给了了。
3、经理的包容
部门经理想给予员工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换一个角度想,血气方刚的青壮年,如把这股打架的劲儿用到正途上,指不定也是一个待开发潜力的好手。
如若他们还想留下,恩威并施,由部门经理去跟老板说情,假如老板被说动,那这个人情,两个员工欠经理的,而经理又欠老板的,归根结底还是老板赚了。
但,如若老板不同意,决意要将他们开除,以正风气,那还是上文的观点,趁着势头把事给了了。
4、立即完善制度
无论事情的结果如何,都有一个事实摆在眼前,那就是公司的管理制度问题,必须立刻完善。也正因为这个打架的事件,能让老板、各部门的领导的意识到管理制度的漏洞。此刻,HR应该立即梳理一套管理制度,特别针对打架斗殴事件,作出明确的处罚规定,也趁机把其他内容的沟通点一一确认,最终征得老板的签发,全面推行。
11楼 姚艾琳
逻辑很清晰的分享哦
10楼 千宠pallas
说的到位!太厉害啦!
9楼 冰羽29
人情债更难还 ????
8楼 小许倩
"码他们到公司来工作,也是为了谋取报酬,在老板的地盘讨生活,就该识相点,不要任意撒野。"不赞同
7楼 一鼻子灰
每天进步一点儿,谢谢分享,学习了
6楼 阿东1976刘世东
#赞赏# 趁时机解决问题,完善自身!
Vv小夏覃漪澜
@阿东1976刘世东:感谢老师
5楼 乾元zZZ
#赞赏# 问题解决了,特别棒。声殴不存在的,声援可以
Vv小夏覃漪澜
@乾元zZZ:喜迎声援
4楼 fengweihua
这种公司不待也罢!
3楼 小六伢子
向女性学习,冷、准、狠
赤炼虞姬78575
@小六伢子:很多女性自己都没有认识到自己有这么三个行走江湖的利器
2楼 Miss一点儿李倩
#赞赏# 先收集有利证据,提醒得很及时,谢谢分享。
1楼 烟火2017赵季珍
顺势而为,聪明啊
Vv小夏覃漪澜
@烟火2017赵季珍:谢谢烟火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