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诸如各种月度之星这样的激励项目的设计,应该基于群众公知概念、公众行为的一种常规性行为来设立激励机制。
而在机制下设立的评选制度、流程,要符合其项目下具体内容在各业务口的工作性质。
才能参与者、评选者能找到可以具体对比分析的内容。
激励之——公众属性要和谐,全在于你机制的和谐
(具体的月度之星机制设置在第三大点,可下拉阅读。)
学习思维:
从今天人们的关心内容的简单、易行,与己有关的思维,引出设立如“月度之星”这种常规性激励的设置理念。
通过举例“业务之星、节约之星、创新之星”,来让我们认知,公知中的常规内容,价值与公平应该是怎样的一种概念。
从而告诉我们应该如何设置“月度之星”这种激励机制。
本文内容:
1、会关心的都是与己相关的。
“风声雨声读书声声声入耳,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
这句东林书院的名句,估计不再是人人都知道的了。
毕竟今天的很多人连自己都没有活明白。
哪还有心思过问其他。
能在各种APP上跟点风起下哄,都觉得自己是在关心国事了。
所以,今天的人能随自己的心意,照顾一下熟人,其实就已经很配合了。
不然,你再看看真正需要动点心力的,有几人会参与?
比如:
今天的很多人对于国家政策、物业行为、邻里故事,如果不关己事,除了那些赋闲的大爷大妈,有几个会参与其中?
大多人都是不看不闻不问。甚至是视而不见,见也旁离。
一句话,对其他无关己事——漠视,才是常态。
而如话题中“月度之星”的评选。
其实对于多数人来说,那就是他人事。
能配合的照自己有所认知的人,给你投点票,在他们心里,其实就已经算是很配合你了。
反正,又不关我事。那么认真做什么?——这就是心理。
所以,钱要给得认真。他们才会认真。
2、机制的明晰、易行,才是认真。
钱给得认真的表现是什么?
其道理很简单。
同样是价值交换定律。
只有在通常的价值认知里,双方有着匹配的交换规则。那么他们才会在可有所得的情况下,积极去争取。这样才会形成真正的互动。
也就是,政策机制的制订,一定要简单、清晰,才能得到群众的理解、认知并执行。也才能表明你制订这些政策机制是认真的,是亲民为民的。而不是为了制而制。
而在“月度之星”的评选机制里什么是认真?什么是价值交换?
这就要看你的机制是什么?
就比如:
话题中的“月度之星”评选,有如创新之星,节约之星什么的项目。
也就是这些项目还不止这两个。
那么。是每次全星都评?还是每次只评一星?
◆每种星,有没有什么定义?有没有统一固定的衡量标准?即定性与定量有没有明确?
◆其行为奖励,在纵向横向上,是否都是同样奖励?有没有高低?如果有高低,又是什么一个高低规律?
◆而在参评人上,又是什么规则?怎样才能避免近亲规律?
.... ..... ..... ..... ..... .....
只有明确的项目概念和行为规则,才会让人觉得你的机制客观,现实。这种情形下,就算是没有那么公平,也能让人勉强接受。——这就与所谓的“吃亏,吃在明处”是一个道理。
3、月度之星的执行在于公众的价值认可
月度之星机制的评选与奖励的实现,其实质就应该类似于小学的周评卫生流动红旗,部队上的周度内务流动红旗、周度或者月度军事流动红旗。只是最后的激励不同而已(奖惩)。
话题中的是发奖金。而学校部队是荣誉与惩(多打扫卫生时间或者多训练时间)
为什么在学校与部队,这样的流动红旗能执行到位?
道理不复杂。
规则简单清晰,易于评选就好。
内务红旗:规整、清洁、好看、易用。(全队所有人都能认知的统一标准)
军事红旗:每周或者每月取一项军事内容进行比武,最优者得。(直接训练场比拼)
因此,对于月度之星的评选。要做的精选并明析。
比如:
◆业务之星:鼓励努力开展业务的业务之星。——要因业务分。
一个企业的生产经营由是由很多业务口组成的。
那么你这个业务之星,就不能是全公司只有一个。而应该是每个业务口一个。
不然,你做销售的与做采购、或者研发、行政、人力的,如何在业务上进行比拼?
因此,每个口的业务之星,名称相同,但其内涵不同,但其重量相同。
也就是业务之星只是一个大项,而其中有销售之星,设计之星,生产之星等等。
不同业务口的业务之星,其评选标准与条件是不能等同的。工作内容不同,怎么能放一起比拼呢?
◆节约之星:鼓励全司员工要厉行节约。——这是以行为范。
节约是一种公众认知中的道德行为或者说做好素质的一种。
因此,这种荣誉则可放宽到公司所有人。
但因为其工作内容不同,则其节约的对象不同。因此,节约的评选标准,同样不能为统一的绝对标准来衡量。而应该是以一种节约的比率来做为衡量节约的程度。
比如,你是负责某个项目建设的。你不能说因为项目建设预算100万元,你完成时用了80万元,所以你节约了20万元。那么你就是当之无愧的节约之星了?
这与行政办控制公司办公低耗品的消耗绝对量,肯定是无法比拟的。但别人在节约这个要求上的践行贡献与付出,却有可能更多。
因此,节约之星的评选,应该是基于一种前提标准下的程度比拼。而不是节约量的比拼。
◆创新之星:是不公众的行为贡献。——要单次奖励。
而诸如话题中的创新之星,这种行为激励,就不应该放在月度评选这种常规内容的激励目标中了。
而应该单设奖项。
毕竟,创新不可能天天有,月月有。这是一种偶然的行为贡献。不能拿来作为群众公知的行为对比。
因此,创新之星,可以设立。但不做业务属之间的比拼竞争项目。
小结:
诸如各种月度之星这样的激励项目的设计,应该基于群众公知概念、公众行为的一种常规性行为来设立激励机制。
而在机制下设立的评选制度、流程,要符合其项目下具体内容在各业务口的工作性质。
才能参与者、评选者能找到可以具体对比分析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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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忒勒玛科斯39143
打卡。人越来越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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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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