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截止到2022年10月10日,这个案件正在一审法院审理,结果还未出来。某员工入职一家公司,这家公司是制造业,在试用期期间,公司没有和他签订劳动合同,然后过了试用期后,公司给他转正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了。后来因为该员工在车间里生产的产品,三番五次造成质量事故,被公司辞退了(公司有成立工会),员工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公司违法辞退的赔偿金和试用期未签合同的2倍工资差额,会得到支持吗?
试用未签合同,转正签了,还有2倍工资差额吗
2022年10月10日上午一个律师朋友打电话过来,探讨一个劳动纠纷案例,这个案例呢,是一个县法院的副院长打电话给这个律师的,了解一个观点,就是试用期没有签劳动合同,要不要给2倍工资差额?
这种工作管理风格,就是明显的试用期不签合同、不交社保,然后你能正式转正的,公司会和你签合同、交保险的特征,其实这种管理模式在中小企业里比较盛行,有好处,但是弊端也非常明显,比如这个案件,就是员工主张试用期未签合同2倍工资差额。
可能很多HR伙伴就会纳闷了,都是什么时代了,还有企业不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啊?不要说这个案件是什么地方的,即便像上海、杭州、北京、深圳、苏州等发达地区,都有企业不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后期发生纠纷,员工主张2倍工资差额的案件多了去了,而且案件审理的时间都是2022年,不是2021年,也不是2020年。
大家对2022年的印象是什么?估计就是很多企业进入到裁员程序,对吧?而且工作也不那么好找了,招聘的压力也变得更大了,人员流动性小了?长话短说,回归本期的正题。
这个员工试用期过后,公司是和他签了劳动合同的:假设1月1日-6月30日是试用期,公司没和该员工签劳动合同,但是7月1日起,公司和该员工签订了一份书面劳动合同,而且这个员工一共才工作了1年多时间,一年半都不到。因为员工工作失误的原因,出现了几次质量事故,给公司造成损失,被公司辞退了。
辞退之后,员工去申请劳动仲裁。员工主张公司违法辞退的赔偿金,以及试用期6个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2倍工资差额。
现在劳动仲裁的结果是驳回了该员工的部分诉求、支持了部分诉求,驳回的是违法辞退的赔偿金,支持的是试用期未签劳动合同2倍工资差额。因为员工不服仲裁结果,已经起诉至一审法院,故才有开头的一幕,就是询问试用期未签劳动合同,要不要给2倍工资差额?
笔者个人认为,如果站在员工的角度说,要支付未签合同的2倍工资差额。但是话又说回来,各位HR伙伴们,你们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就不能将时间往前拐一拐吗??
根据长三角地区召开的劳动人事仲裁的会议纪要规定【2019年开的会议,参加地区江苏、浙江、安徽、上海】,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不支付2倍工资差额,要有证据证明是员工不肯签合同才行,否则就是单位自己的责任了,肯定要支付2倍工资差额的。
真的是服了这家公司的HR和行政工作人员了!如果这个离职员工工资高的话,就因为HR脑子一歪,又是几万块钱没了?!
也许大家会认为这个是公司老板的问题,我们姑且承认肯定是老板的问题,因为公司有试用期不签合同的情形,肯定不是HR能决策的。但是,既然这个员工都被公司正式转正了,你HR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就不能和老板沟通一下,让老板同意把前面的试用期时间补起来吗?
如果HR连这个工作细节都做不到,那就是太菜了,公司被裁决赔偿2倍工资差额,那也是“罪有应得”,估计这个HR得到公司要赔偿的结果后,不知道会怎么想?
也许大家还要追问,法院的审理结果是什么?你们觉得法院会随随便便作出判决吗?而且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判决,既然仲裁都支持人家2倍工资差额了,法院再没有更充分的法律依据的情况下,怎么会裁决人家员工败诉?
故,试用期间未签合同,转正签了劳动合同,还有2倍工资差额吗?HR不要认为肯定没有,不要想当然地认为转正合同签订了就行,这个是错误的想法!
15楼 徐xu
签合同的时候日期写入职的那天就没这些事了。
14楼 红尘如云
企业不仁,所以员工也不义了。
12楼 龙成天
现在还是有很多企业试用期不签合同的,就是为了省社保费用及试用期期间能随意开除员工。
11楼 亚亚江燕_
员工转正后签的合同。是不是应该补缴试用期的社保啊?
10楼 小玲子010
学习了
9楼 努力人生
这个案例,企业肯定输的了。
8楼 芳华时刻
谢谢老师的分享!
7楼 顶级妖孽
打卡
6楼 范文程27305
补签后员工要求补缴社保怎么办?
5楼 小禾zzz
老师您好,如果公司设定是转正后才购买社保,按照您说的方法合同倒签的话,员工主张补缴社保怎么办呢?
4楼 小淘子
学习打卡
3楼 大卡
沈冬青老师——
本篇文章来自沈冬青老师的分享。大家可以在评论区多多留言与老师互动,也可以点击老师头像订阅,关注老师上线的《详拆绩效考核之【关键事件法】》课程!
2楼 wdw411
县法院副院长如果管理或审理此案件,不懂这个,只能说业务堪忧。
1楼 叶治国
我以前也听说过这种情况,当时也在想这个公司的签合同人员为什么不把合同往前签一签呢?那会省多少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