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生产普工不愿意加班,HR该怎么办?
生产员工不加班,这不是搞笑吗?哪个制造业的生产员工没加过班?公司要是能在8小时内搞定,也不会让你加班,加班公司还得支付加班费,这也是一大成本。另外,如果公司产品出不来,赚不到钱,不给你发工资你愿意吗?
所以,这样的员工不能惯着,给他自己选择,要么接受公司的安排,要么直接辞退。
先好言相劝,如果家里真有什么急事要解决,可以请假,但是如果就是因为不想加班而不加班,那么其他人都在加班,他一个人不加班其他人会怎么想,部门怎么管理。不加班完成不成生产任务,公司怎么办,依靠公司生存的这一大批员工怎么办。公司是要来赚钱的地方,不是来养老的地方,要养老请另谋高就。而且既然不在乎工资,我相信他出去可以找到更轻松的活,就别在这里耽误时间了。
对于这种不听劝的,该补偿的给予补偿,杀鸡儆猴。原则性问题不能退让,不然一旦开了这个头,形成这种风气,以后整个生产部你都别想好好管理了。
此外,“加班核算基数2200元”,这也能被题主称为“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员工的月实际工资2200元?员工不愿意加班,很多时候也是因为加班基数太低,拿到手的加班费太低。虽然,在实务中,很多企业定的加班基数并不是月实际工资,但是也要考虑对员工的吸引力。建议题主提升加班基数。
法律规定,如何确定加班费计算基数?
1.劳动合同明确约定了职工工资数额的,而该工资数额又与实际发放额相一致的,就应当以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
2.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职工实际工资额作为计算基数。
3.在实际中,有时职工的当月工资与当月奖金发放日期不一致,这时应该将这两部分合计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
4.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应以职工法定工作时间内的计件单价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
5.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用人单位,当综合计算周期为季度或年度时,应将综合周期内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
除了加班基数的问题,还有制度导向、员工引导与关怀的问题。
在生产人员的考核、奖金、晋升、加薪中可以将加班要求考虑进去,作为一个引导方向。像有的企业,在年底的时候就会评爱岗敬业奖,并在年会上接受老板颁奖,而这个奖项的评价标准里面就有加班情况。
在部门的日常管理中,也要积极引导,并树立标杆,对于积极主动加班的要给予表扬,并给予更多的技能提升、晋升、加薪机会。
在日常加班的过程中,到了晚上9点的时候,企业也可以给员工增加一个夜宵,哪怕是一桶泡面加个卤蛋,也比什么都没有好,要做好员工的关怀。
人生始终不会圆满,求而不得未必是遗憾。共勉!
好了,本次话题就到这里,我是专注分享干货与实战技巧的帅气大叔郑军军,我们下次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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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小隆
这还是加班费给得不够吧,给够了谁会跟钱过不去,特别是做生产普工的,都是需要钱的打工人
4楼 Jeor
制造业要鼓励加班只能是从制度上做好加班文化声明,加班费不要吝啬
3楼 大卡
郑军军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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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Shirley40465
生产型企业经常会遇到这样的员工,有的时候处理起来真很麻烦。
1楼 旭仔87
我只想说,生产普工不愿意加班,管HR什么事,找领导去啊?啥都要推HR头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