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地税改革方案第四十六条: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如下写道:
为降低征纳成本,理顺职责关系,提高征管效率,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利服务,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为提高社会保险资金征管效率,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这个消息无异于一枚定时炸弹,瞬间就插到了每个单位和职工的头顶上。
可能不是很清楚的人,还认为这个对他们并没有什么影响。因为社保一直以来就是在地税系统里面申报。可是,在地税申报,不代表地税就具有管辖权。亲生和非亲生,区别还是存在的。至少,以下两点是更加明确了。
第一,社保查询会更加严格。
没交、不按实际基数缴纳的,可要想清楚了。地税之前只是替社保局代收社保费的这么一个角色,说白了就是“帮别人数钱的”。
既然跟自己无关,地税也不会花多大心思去做监管工作。所以,之前在社保征收方面可能抓得没那么紧。单位有人没有买社保,税局查询起来还有些困难。或者,单位都按最低标准去交,交了总比没交好,税局也就默许了。还是那句话,反正不是自己孩子,这么操心干嘛呢,对吧?社保局可能也是你收多少过来就拿多少,也不会多说什么。
这下明确归地税管了。一来是自己亲生的了,自然会上心了。二来,之前税局要把社保信息和交个税的工资比对起来,费劲!还得从社保局那里共享信息。现在好了,个税是自己的,社保也是自己的,比对困难?不存在的!你多少钱工资,交了多少税。根据前12月月均工资来算缴费基数,分分钟的事情。
第二,为缴纳社保的劳动纠纷责任更明确了。
之前是有多少劳动纠纷的事例,劳动者是处处碰壁。找社保局,社保局说是地税在代缴,要找地税;找上地税了吧,地税说,对,我就是个代收代缴的,没有实权,你还是要去找社保局。皮球就这样被踢来踢去。最后苦的还是劳动者。
现在好了,用人单位“缺斤少两”的事情,劳动者直接找地税就好了。地税也会负起这个责任。一来,归他管,他必须负责了,没办法推脱;二来,钱是自己的,缺斤少两?地税第一个说不!
社保归地税管,从政策层面来说,是好事。但单位和个人却并不是各个都愿意买这个帐。因为,大家的负担都更重了。
大家心里其实很清楚,社保的征收一直都是一个很大的问题,不缴社保或者各种条件限制,工作一两年后才缴纳的,遍地都是;按最低基数缴纳的,数不胜数。现在来这么一出,这些现象将得到减少甚至杜绝。
但社保征收也一直是一个很大的负担,尤其是对单位而言。对单位来说,这笔人工成本的开支将会猛然增长。而如何摊掉这么庞大一笔成本,将会是每个单位都要冥思苦想的事情了。更有可能,是从工资体系里面,划拨更多的占比,从而导致员工到手的工资更少。
另外,对于员工来说,自己缴纳的比重也会增加,这也不是每个员工愿意看到的。尤其是对那些离退休还有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员工而言。而随着退休年龄的提高,一个员工从工作开始到退休,社保缴纳年限也是在缓慢增长的。
当然,有一点对单位和个人都是不能忽视的。社保缴费基数,并不是你的月工资,而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只要单位除了每月工资外,还有其他货币性收入,比如补贴、绩效等,就一定会导致缴费基数高于每月实际工资,这无疑进一步加重了单位和个人的重担。
对于这个已经算是“板上钉钉”的政策,不管是单位还是个人都应该做好充分的准备了。毕竟,大家都是出来混的,该还的帐迟早要还,是时候清一清了。不过不管怎么说,做得规范了,对大家其实都有好处,只是一开始会有一个不适应的阶段。就像当初国企改制一样,虽然经历了一些,但最终结果也还是一片向阳的。再换个角度想想,之前都在担心,这么多单位不缴、漏缴,自己以后退休是不是就没钱用来养老了。这下好了,这个问题就这么被一个政策轻松化解了。
AFTER ALL,国税地税喜结良缘,社保改嫁地税,这么大好的喜事,出点份子钱,好像也不是很过份呐。(真的很过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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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篇一语:
生活里没有“容易”二字。可能你一时犯了懒,觉得舒服惬意,久了你就会发现,偷懒只会让你越来越累;也许你此刻怕麻烦,不愿走出舒适区,等到麻烦找上门来,你只能手忙脚乱。多一些当下的付出,将来就会少很多无谓的麻烦。
30楼 尘恋天涯
学习,打卡
29楼 星矢61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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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楼 爱在神龙
我支持。最好社保费改成社保税。不依法纳税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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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赏# 致命过后,带来的阵痛必须慢慢的适应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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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分享,了解了。
17楼 一树繁花园
打
16楼 我是枫叶
认真学习了,谢谢!
15楼 孤鹜落霞齐飞
第三,改革后,用人单位缴费成本一定会增加吗?
答案是未必!
目前,社会保险费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工作,尚不能得以实现。个中问题很多,其中一个重要问题,就是社会平均工资统计发布不科学、不合理问题。如果,在现有社平工资统计、发布办法没有修改之前,参保单位还能“跑冒滴漏”、“磕磕绊绊”参保、缴费,那么改革后,恐怕很多这样的企业就会关门、歇业。所以,必须修改社会平均工资统计发布办法,让参保单位都能科学、合理地承担社会保险缴费责任,然后才能推行社会保险费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工作。那时,用人单位缴费成本不但不会增加,相反应是会有所降低。这个问题本人将会撰文论述。
14楼 孤鹜落霞齐飞
商榷几个问题:
第一,社保查询会更加困难吗?
什么是社保查询?一般地说,社保查询指参保单位和个人,在网络社保系统中或者在人社部局经办部门查询缴费记录和个人帐户累计储存额情况。
改革后,不是说社保部门的征缴职能,全部划归税务部门,仅仅是“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登记、员工参保以及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的缴费基数核定等征缴职能,仍在人社部门。社保系统中仍会记录缴费信息,既往的查询途径仍可以实现。所以,应不存在社保查询会更加困难问题。
改革后,税务部门征税系统中,有用人单位、员工工资性收入信息、代扣代缴个人所得所信息等,社保可以据此了解如下信息,并核查有关征缴情况:1、用人单位信息。可以核查是否参保情况。2、用人单位员工信息。可以核查是否参保情况。3、参保员工工资性收入信息。可以核查缴费基数情况。
以上职能都属于社保征缴职能,国家并没有赋予税务部门,税务部门也无法直接完成。“你多少钱工资,交了多少税。根据前12月月均工资来算缴费基数,分分钟的事情。”这个工作实现是不难,但不是由税务部门完成,还是属于社保职能工作。
13楼 慢慢慢的周
又增加了成本……
12楼 辛黛瑞拉
我们这里要求每月按照实际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缴纳的,每月都要填变更表
雪峰之巅7256
@辛黛瑞拉:填社保基数的变更表么?请问申报的时间节点是怎样的?
11楼 妖艳的菠萝
精华帖,赞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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