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是劳动合同期限中的一段双方当事人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在试用期内,虽然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不是正式的劳动关系,但是双方之间也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试用期的长短主要取决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作时间,具体期限也有所不同。如果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岗位的录用条件,公司有权依法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应该享有的工资待遇应该根据具体的劳动法条款和劳动合同来加以保障。
试用期内需要给员工基本工资,因为试用期内是试用期薪酬的规定,试用期的员工可以享受与正式员工相近甚至更高的工资待遇。但要注意,如果公司员工因为试用期内表现不佳而被解雇或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条件,那么公司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来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一般来说,在试用期内,公司会按照员工的实际出勤天数来计算工资。如果员工在试用期内请了事假、病假或者旷工等,那么公司有权扣除相应的工资。如果员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患有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那么公司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的医疗期和待遇。
在试用期中,如果公司要求员工不能兼职或替补岗位等条件是不符合劳动法的规定,否则劳动者有权向有关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等合法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试用期没过应当发放工资。另外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原因可能有很多,应当先从劳动者自身找原因,用书面形式进行沟通。如果仍然不能达成一致,公司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当然劳动者存在法定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公司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相同岗位工资的80%,还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因此试用期中有出勤就应支付基本工资,当然解除劳动合同也应支付应得工资报酬。即使公司不支付试用期工资报酬也不违法但失却公平性。 针对以后工作中发生争议如何处理此类问题总结为要注意留存相关证据以证明自己的主张权利。
总的来说,试用期是劳动关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试用期中存在着各种法律关系和权益问题,需要双方当事人以诚信、公平、合理的方式来解决。作为劳动者应当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及时与用人单位沟通解决争议,必要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用人单位也应该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尊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共同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