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若干业务政策建议的情况说明

编辑:三茅网 2023-11-11 18:55 224 阅读

2022年,我管理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有关文件精神,通过提高首套房贷款额度、提高三孩家庭贷款额度、提高贷款计算倍数、提高租赁提取额度、降低贷款首付款比例等措施,积极引导广大缴存职工的住房需求,大力促进我市住房消费,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全年全市住房消费提取住房公积金133.75亿元,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19646笔96.38亿元,提取和贷款两项主要业务合计向全社会提供住房消费资金230.13亿元。但是,随着经济形势的变化,我市房地产市场进入了缓慢调整期,逐渐呈现胶着状态。住房公积金也要顺应形势,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以支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满足群众住房实际需求为目标,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在住房消费和住房保障方面的导向作用,持续修订完善相关政策,为群众“住有所居”提供更加多元化、精准有效的服务。现将政策调整分项说明如下:

一、关于我市现行贷款还款最高年龄问题

目前,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为30年,贷款最后一期还款年龄与退休年龄同步,即借款人的贷款还款最高年龄不超过60周岁。该项政策在多年以来的执行过程中逐步呈现以下弊端:一方面存在与上级部门规定的要求存在不适应现象。2014年12月印发《浙江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操作规定(试行)》第十二条规定:申请人申请的贷款期限不超过规定的最高贷款期限(原则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之后5年),该期限由管理机构拟订报当地管委会批准。我市现行贷款还款最高年龄与退休年龄同步的政策显得不适应。另一方面存在制约职工可贷额度现象。贷款最高还款年龄直接决定了借款人的还款期限,还款期限是还款能力的重要组成,与退休年龄同步的政策势必造成借款期限减短,借款人最终确定的贷款额度下降。因此,根据新形势新需求,当下提出对贷款还款最高年龄进行调整,遵循最高贷款期限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之后5年的原则,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登记审核时借款人的最后一期还款年龄不超过60周岁调整为65周岁。

二、关于我市现行贷款提取留存问题

2015年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出现了严重的短缺,当时贷款发放轮候时间长达一年,广大购房贷款职工家庭怨声载道。为此,我管理中心出台了贷款提留存政策(借款人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应留存一年的公积金缴存额),该项政策对于缓解资金流动性不足和发挥制度互助性作用明显。但在长达8年的执行中也暴露出与形势不适应的现象。一方面我市房地产市场形势低迷。受新冠疫情和经济下行影响,群众经济收入下降、对未来预期持续减弱,我市房地产市场自2020年高峰之后也呈逐步下降趋势,到目前仍处于低谷徘徊,公积金贷款资金紧张已缓解。另一方面加重职工购房还贷压力。借款人缴存账户中留存12个月贷款登记时的月缴存额不能用于偿还贷款本息,增加职工还贷压力。当前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不足的矛盾已经缓解,加大对职工购房减负的支持迫在眉睫。因此,结合实际,取消“已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且未结清的职工家庭,借款人缴存账户中留存12个月贷款登记时的月缴存额”的规定。

三、关于我市现行绿色建筑住房贷款问题

2017年,为了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发展的补充意见》文件精神,出台了职工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该套房经市住房保障部门认证为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全装修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可上浮10%政策。但在多年的政策执行期间,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的贷款对象少之又少,对于绿色建筑的支持力度明显不足。因此,对绿色建筑住房可贷额度政策进行调整,不再对绿色建筑的星级和缴存职工家庭房屋套数作出限制,只要是经市住建部门认证的绿色建筑住房,即可享受贷款额度上浮政策。

四、关于我市现行高层次人才贷款问题

2021年,我管理中心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百万人才聚温州”工作部署,出台了支持高层次人才贷款等政策,重点对A、B、C、D、E类人才在温购买首套房,分别给予全额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上浮50%、按贷款地双人缴存最高贷款额度等差异化支持政策。自政策实施以来,全市累计发放高层次人才贷款7.71亿元,支持966户高层次人才在温安居乐业,政策助力安居稳业、招才引才作用明显,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随着市委、市政府持续优化人才干事创业环境等招引人才工作的纵深推动,住房公积金支持F类人才在温安居尤显作用,因此,完善高层次人才贷款额度政策,将F类人才纳入高层次人才政策范畴,采用按贷款地双人缴存最高贷款额度给予支撑。

五、关于完善支持多孩家庭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问题

2022年6月,市城乡住房工作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发布了《关于房地产稳进提质加大合理住房需求的支持政策》,其中有一条涉及住房公积金对三孩家庭的支持,内容为“按照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三孩的缴存职工家庭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上浮50%”。该政策实行至今已经1年,目前只受理了3笔。为了完整支持国家生育政策,此次增加了对二孩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支持,补充完善了对多孩政策的支持。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对贷款额度上浮政策进行了调整,即由最高贷款额度上浮,调整为按规定计算后的实际可贷额度基础上上浮,更加贴近群众实际需求。

六、关于支持新市民青年人安居乐业问题

2022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均明确指出,“要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住房问题”。一个城市对新市民、青年人的吸引力也体现了这个城市的竞争力和发展力。浙江省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2020年,杭州、宁波和温州是吸纳省外人口最多的三个市,共吸纳省外人口863.20万人,占全部省外人口的53.33%。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发布2022届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大数据,毕业生来温人数居全省第二,同比上升1.15%,增长速度居于全省前列。因此,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助力市委市政府招才引才政策,住房公积金支持新市民、青年人安居乐业政策势在必行。让广大新市民、青年人在温住得好、留得住,支持新市民、青年人可按照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时实际月缴存额全额提取住房公积金、增设共富安居贷款额度5万元,都是为了帮助其解决住房问题,在温州安居稳业,为建设温州作出贡献。

特此说明。

文章来源: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原文链接:http://zfgjj.wenzhou.gov.cn/art/2023/9/22/art_1229129105_20272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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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8 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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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我管理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有关文件精神,通过提高首套房贷款额度、提高三孩家庭贷款额度、提高贷款计算倍数、提高租赁提取额度、降低贷款首付款比例等措施,积极引导广大缴存职工的住房需求,大力促进我市住房消费,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全年全市住房消费提取住房公积金133.75亿元,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19646笔96.38亿元,提取和贷款两项主要业务合计向全社会提供住房消费资金230.13亿元。但是,随着经济形势的变化,我市房地产市场进入了缓慢调整期,逐渐呈现胶着状态。住房公积金也要顺应形势,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以支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满足群众住房实际需求为目标,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在住房消费和住房保障方面的导向作用,持续修订完善相关政策,为群众“住有所居”提供更加多元化、精准有效的服务。现将政策调整分项说明如下:

一、关于我市现行贷款还款最高年龄问题

目前,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为30年,贷款最后一期还款年龄与退休年龄同步,即借款人的贷款还款最高年龄不超过60周岁。该项政策在多年以来的执行过程中逐步呈现以下弊端:一方面存在与上级部门规定的要求存在不适应现象。2014年12月印发《浙江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操作规定(试行)》第十二条规定:申请人申请的贷款期限不超过规定的最高贷款期限(原则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之后5年),该期限由管理机构拟订报当地管委会批准。我市现行贷款还款最高年龄与退休年龄同步的政策显得不适应。另一方面存在制约职工可贷额度现象。贷款最高还款年龄直接决定了借款人的还款期限,还款期限是还款能力的重要组成,与退休年龄同步的政策势必造成借款期限减短,借款人最终确定的贷款额度下降。因此,根据新形势新需求,当下提出对贷款还款最高年龄进行调整,遵循最高贷款期限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之后5年的原则,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登记审核时借款人的最后一期还款年龄不超过60周岁调整为65周岁。

二、关于我市现行贷款提取留存问题

2015年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出现了严重的短缺,当时贷款发放轮候时间长达一年,广大购房贷款职工家庭怨声载道。为此,我管理中心出台了贷款提留存政策(借款人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应留存一年的公积金缴存额),该项政策对于缓解资金流动性不足和发挥制度互助性作用明显。但在长达8年的执行中也暴露出与形势不适应的现象。一方面我市房地产市场形势低迷。受新冠疫情和经济下行影响,群众经济收入下降、对未来预期持续减弱,我市房地产市场自2020年高峰之后也呈逐步下降趋势,到目前仍处于低谷徘徊,公积金贷款资金紧张已缓解。另一方面加重职工购房还贷压力。借款人缴存账户中留存12个月贷款登记时的月缴存额不能用于偿还贷款本息,增加职工还贷压力。当前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不足的矛盾已经缓解,加大对职工购房减负的支持迫在眉睫。因此,结合实际,取消“已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且未结清的职工家庭,借款人缴存账户中留存12个月贷款登记时的月缴存额”的规定。

三、关于我市现行绿色建筑住房贷款问题

2017年,为了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发展的补充意见》文件精神,出台了职工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该套房经市住房保障部门认证为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全装修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可上浮10%政策。但在多年的政策执行期间,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的贷款对象少之又少,对于绿色建筑的支持力度明显不足。因此,对绿色建筑住房可贷额度政策进行调整,不再对绿色建筑的星级和缴存职工家庭房屋套数作出限制,只要是经市住建部门认证的绿色建筑住房,即可享受贷款额度上浮政策。

四、关于我市现行高层次人才贷款问题

2021年,我管理中心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百万人才聚温州”工作部署,出台了支持高层次人才贷款等政策,重点对A、B、C、D、E类人才在温购买首套房,分别给予全额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上浮50%、按贷款地双人缴存最高贷款额度等差异化支持政策。自政策实施以来,全市累计发放高层次人才贷款7.71亿元,支持966户高层次人才在温安居乐业,政策助力安居稳业、招才引才作用明显,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随着市委、市政府持续优化人才干事创业环境等招引人才工作的纵深推动,住房公积金支持F类人才在温安居尤显作用,因此,完善高层次人才贷款额度政策,将F类人才纳入高层次人才政策范畴,采用按贷款地双人缴存最高贷款额度给予支撑。

五、关于完善支持多孩家庭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问题

2022年6月,市城乡住房工作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发布了《关于房地产稳进提质加大合理住房需求的支持政策》,其中有一条涉及住房公积金对三孩家庭的支持,内容为“按照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三孩的缴存职工家庭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上浮50%”。该政策实行至今已经1年,目前只受理了3笔。为了完整支持国家生育政策,此次增加了对二孩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支持,补充完善了对多孩政策的支持。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对贷款额度上浮政策进行了调整,即由最高贷款额度上浮,调整为按规定计算后的实际可贷额度基础上上浮,更加贴近群众实际需求。

六、关于支持新市民青年人安居乐业问题

2022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均明确指出,“要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住房问题”。一个城市对新市民、青年人的吸引力也体现了这个城市的竞争力和发展力。浙江省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2020年,杭州、宁波和温州是吸纳省外人口最多的三个市,共吸纳省外人口863.20万人,占全部省外人口的53.33%。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发布2022届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大数据,毕业生来温人数居全省第二,同比上升1.15%,增长速度居于全省前列。因此,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助力市委市政府招才引才政策,住房公积金支持新市民、青年人安居乐业政策势在必行。让广大新市民、青年人在温住得好、留得住,支持新市民、青年人可按照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时实际月缴存额全额提取住房公积金、增设共富安居贷款额度5万元,都是为了帮助其解决住房问题,在温州安居稳业,为建设温州作出贡献。

特此说明。

文章来源: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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