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勤勤恳恳工作一年,除了应该得到的工资和福利之外,还有年假。
有的公司年底工作繁忙,即使有年假剩余,可能也没时间休息,那么员工剩余的年底年假没休完怎么办?
一、带薪年休假的天数怎么计算?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二、 员工年底年假没休完怎么办?未休的年假可否要求公司作工资补偿?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规定:“(一)对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二)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因此,就未休年假天数,用人单位需支付职工日工资收入300%的年休假工资,相当于法定节假日上班的工资标准。
三、年休假可以跨年度休吗?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由此可见,年休假在我们的法律法规中都有明确规定。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