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前的口头承诺与书面的OFFER功能相同
现在的社会不要怪为什么造电视的人少了,董明珠都要造自动驾驶汽车了。实在是很多人都不看电视了。
要不然对着电脑大屏,要不然看着手机小屏。所以近视、老光就离我们越来越近了。就如一休哥说的忽如一夜春风来,眼由近视变远视。而在去年的一场女硕士电视求职事件中,却出现了因为在现场的口头承诺在事后不认的事件。
更给我们HR造成了一大的影响。
那么今天,我借助该事件来说一下,口头承诺与书面OFFER的区别。(要直看区别可直接下拉到第三点)
一、电视的主要功能都没有搞清?——短视之一,不识真面目
长久以来,我们都还记得那时端着小板看着黑白电视中的西游记,再向虎山行,白娘子!还有那些随口可哼唱的“滴滴沱牌曲”等酒水广告。而现在的电视也可看到前几年的奥特曼,现在的神探柯南,抗日片,当然还有不少的征婚、娱乐、职场等秀!
相比广大人民职场受众很少!也许在这个当中,职场的节目不仅是秀,也有那么些职场的元素!也可能是真实的秀!但我们普通观众的眼里他往往还是秀!也许你会说,职场节目中给职场有关人看的!要的就是那部分受众!
所以很多时候,在电视里的征婚、求职最后并不那么成功!也就是一个必然!去的目的与电视节目的功能都没有搞明白!结果能很好!?你不看该结婚的婚未结成,却成网红;求职的没有去上班,也成了网红,不知道能职红;而有的老板或高管也成了网红。
电视主要功能是信息传播与放松。而我们应该都明白,电视的主要功能首先是代表政府或其他部门进行信息的传递、品牌的树立、让人放开紧张享受娱乐和轻松。然后才是附加的指导教育等功能。而对于婚介、职介等的中介作用,这份职能往往是社会上专有的机构才能真正的完成得好。
所以在秀场节目来看,你如果想达到你的求职目的,对于电视栏目组也只能算是一个业余或兼职中介而已!对业余人做专职事情的效果,你还那么相信,那不是自己整自己吗?
二、辅助还做得认真去秀的目的是为什么?——短视之二,不知目的何在
既然电视选择了要开这个栏目。自然有其想达到的目的,而帮助你求职只是为这个目的服务而已。
对电视台来说:是栏目组为自己电视做好传媒的品牌营销的一个机会。你看我能邀请来这些著名的企业、职场精英、通过求职互动中的考核与补考核,还能教育现场及电视下的求职者能更好走好职场路,可以更好的面对面试官,可以有更多的心理锻炼等等。既能自己有好处,也对社会就业有好处,也为劳资双方给予了一定的树立自己品牌的机会。一举数得(不知道要收费不?)有什么不好。
所以电视台的目的最终还是自己的品牌与收视率!
对个人来说:无论求职者有无求职经验,是否真心想找个工作还是想做场秀,让自己能暴露曝光在公众的眼球下。但一可体验新鲜,二可扬点名,三可找点经验,四是万一找到工作呢?(在电视上工资不可能开得低噻?所以女硕士有点杯具)。所以往往是抱着参加也无妨的态度。太认真了,就伤害自己了!对于部分有能力的人往往对自己的现状并不满足,总想让自己名利双收,那么通过这样一场职场秀,既能展现自己的才能,还可让自己的风华绝代名扬天下!让自己有自己的品牌也不错!所以有时,企业选上了自己同意了,也可能不去。转行做网红都可能!
而如果是没有多少经验,但是希望得到工作的年轻人。这一类的人参加节目。不管最终是否找到工作,他们都可以从参加节目的整个过程中得到企业高管的意见和建议!在这样的公众目光下,建议往往比较中肯也比较有水平!是不可多得的收获!
而对于没胆上电视求职的,通过观看电视,将自己来个条件代入,面对企业方老板、高管抛出的一个又一个问题时,自拟如何作答,该怎么措辞也是一个作用。
对企业来说:目的就可能要多一些了!一是树立自己企业的品牌,打响自己的企业文化,你看我对员工的要求、对员工的待遇多好,福利又高,你还不来?你还不买?;二是企业老板或高管的风采展示了!这个是将个人品牌与企业品牌相结合,树立一个企业达人状。同时表明企业领导人,管理层的素质高,形象好!那么你跟着我们这样的有人才、有实力的企业能错吗?这样的企业产品能错吗?广告作用多好,品牌形象也有了!
但有时为了不丢面子,而将自己的价格任意抬高,真的好么?就象女硕士所遇“人家暴风14000你不去,我还少点你还来,你不知道我是想你会选高的,不会选我的吗?”所以尴尬的就是女硕士了。没有看清楚目的,还不知道进退!企业的目的要辩清啊!
三、“口头承诺”与正式OFFER是否有区别?没有区别!——短视之三,让自己路不好走
在电视的公众目光下的发出的口头要约与正式的OFFER是一样的,只要对方接受,那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看律条:
依《合同法》第13条的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在电视上作出了“你来我这,我给你13000”的意思。其实这是基于前面发生的互动铺垫的结果或判断,从而发出了口头要约或口头承诺。
口头要约一经作出就能立马为受要约人所了解。口头要约一经作出,即视为到达。因此口头要约作出时间即为要约的生效时间。如果受要约人承诺,口头合同即宣告成立。口头承诺就是口头作出的承诺,对于口头要约,受要约人一旦口头同意,合同就成立了。
所以如果要认真是可以告状的啊!
书面通知(正式OFFER):
即以文字的意思表示方式(包括书信、电报、电邮等)发出的通知:(你来吧,来了我这就给你通知上的岗位工作)。书面形式有利于分清是非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约定。
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既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口头合同和书面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所以,那个在电视上的承诺或要约是与正式的OFFER是一样有效力的!短视之处在于:女硕士不明白,你还在找工作中,虽然你赢了官司,但你也暴露了你的稚嫩!完全可以,我不来了!但我另找一份工作,然后可以通报出来一下这样公众事件!我不去你那一样能找到工作,又不只有你这么一棵树可以上吊!对不?
好了,小结一下:
无论在什么场合,搞清楚自己的目的,对方的目的,第三方的可能,那么自己才会站在不败之地!而路也会更宽敞。
27楼 Lillian34659
人事真的不好做
26楼 ROLLROLL
打卡
系主任
@ROLLROLL:今后多来评论区发表你的看法吧,提问还能被老师解答哦~
25楼 张炳义
#赞赏# 向阿东老师学习!
24楼 Elizabeth65993
不懂
系主任
@Elizabeth65993:今后多来评论区发表你的看法吧,提问还能被老师解答哦~
23楼 金毛小丁
完全看不懂的有没有
22楼 金毛小丁
完全看不懂的有没有
21楼 陈道华
六大模块,选育用留,这是HR每天工作的落脚点,而培训是育人的途径,从一个员工入职的那一刻开始就伴随着各式各样的培训,如公司的入职培训、车间的技术培训、班组的岗位培训,有些企业还会根据情况作一些委外的专业培训。
而我们HR在培训的组织和跟踪过程中一定要注意企业文化、公司制度、操作技能等的宣贯程度和员工接受度,让各类培训真正落地!
20楼 hfxiaoer
多谢分享
19楼 曹锋
点赞,最好不发此类通知,避免纠纷
18楼 朱新宇
#赞赏# 感谢东哥分享,公众前的口头承诺与书面的OFFER功能相同
17楼 nevugu
姜还是老的辣,东东令人佩服。
16楼 小福吼吼
路过,点赞,哒哒哒
15楼 丫头Jessica
阿东老师,给一个建议,如果老师硬是要写这么久远的故事,麻烦可以在文中贴出这个案例啊,很多人早就忘了这个事情了吧,看得云里雾里的
14楼 zhangyuqing99
小白表示没看懂,到底在说啥故事?
系主任
@zhangyuqing99:今后多来评论区发表你的看法吧,提问还能被老师解答哦~
13楼 lhplhp
这是一个很特例很特例的内容吧,看完了还是谢谢分享吧,但是感觉确实没有用得到的地方
12楼 鹂郦姐
在电视的公众目光下的发出的口头要约与正式的OFFER是一样的,只要对方接受,那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那么请问老师,在餐桌上发出的口头要约有法律效力么?
11楼 eiyouwei
同意楼上的看法,或者老师直接就讲邮件通知的OFFER具体有哪些效力,如果违反了会怎么样也好啊,感觉这个内容也比老师写的上电视要吸引人吧
10楼 鸿鹄小东
想看看阿东老师的实操干货内容,今天这个,怎么说呢....不是说这个内容不对,就是感觉有点偏,一般企业也遇不到吧
9楼 qq兰兰
我就想知道口头要约,这玩意怎么取证?是想要候选人天天带着录音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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