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8年1月1日颁布的《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的期限做了更为详细的规定,我们三种劳动合同的期限与优劣在本文做一个详细的对比,并了解意订合同与法定合同的相关知识。
三种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即无确定劳动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三种合同在实践中各有优势和劣势,但是从一般意义上讲,现在绝大部分企业都是用的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为对企业来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企业来说有一定的主动权,灵活性也相对较强,另一方面对员工的激励作用也比较好,同时也比较适合现代人的一种观念,因为大家都对自己的职业生涯有一个规划,这样双方都在一定周期内合作,它劣势在于在合同期的后期员工的稳定性不是很好,可能很难全心全意的去工作,在为下一份工作做准备;员工的归属感相对比较低;对公司方面而言管理工作量比较大,特别是制造型企业的普通员工一般在几千人的;另外还有就是受“连续工作满十年”以及“连续订立两次”的限制。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主要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任务完成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用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此类劳动合同,但是我们需要注意的一定要明确工作任务,并能清楚的界定工作任务完成的时间,否则可能因约定期限不明被转化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它的优势是灵活性极强,同时也是弱点劳动关系极不稳定、员工的归属感极低、劳动合同的终止时间不好判定,也不便于企业的管理,更不适应普通工种,比较适应季节性的用工、短时间的促销活动或是一些装饰性的工程;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无确定劳动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但是也不是说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就代表我们拥有了“铁饭碗”,也不是说我们企业就无法与其解除劳动关系了,当双方协商一致或是成就一定的条件时就可以解除;
我们先了解如何订立,一般分为意订订立和法定订立,意订订立就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双方经过协商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法定订立情形:一是、我们前面说到的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的劳动合同转化成为转化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二是、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三是、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四是、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续订劳动合同的;五是、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面四种没有是否续订的选择权,如果劳动者要求签订而不给于签订的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开始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工资;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解除:一是双方在协商一致的情况可以解除;二是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三是、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要求用人制定合法的规章制度,并约定好那些是严重违反);四是、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与三中一样);五是、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六是、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七是、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八是、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九是、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这九项解除情形同样适合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3楼 vivizhou
学习了。
2楼 半枝恋
后面四种没有是否续订的选择权,如果劳动者要求签订而不给于签订的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开始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工资。这个确实不知道,学习了。
1楼 BJ陌上花开
学习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