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上海,做的是餐饮服务行业,经常性会碰到学生到公司来实习,做兼职。 对于这类学生,其实企业是好感的。这类学生在还没有毕业的时候就知道勤工俭学,赚钱,我觉得值得提倡。 第一类:非全日制的学生用工 属于兼职性质,按照规定兼职可以口头写上,不用签订书面协议。不过事实操作我们一般还是会和学生签订劳务协议,对双方有一个保障,也有利于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培养他们的责任心。虽然说大家都多少懂一点,毕竟签订了有百利无一害。 第二类:暑假、寒假工 这一类,我们也会用,但是为了在学生工离职后,我们可以正常营业,一般都是按照比例来招聘。这类学生,高考结束的、大一、大二的学生居多,暑假、寒假可以出来上班赚个零用钱。对于学费不多的学生,甚至可以把一年的学费赚出来。我的切身经历,自己也是这么过来的。而且愿意出来打工的学生,一般都是比较会吃苦的人,企业也愿意使用。一般也是签订劳务协议,规定用工时间,方便公司最后统计招聘人员。 第三类:即将毕业的学生 大三大四的学生,即将毕业,学生头疼的是学校安排实习,还是自己找工作出来实习。 一般的技校类学校,学校会直接安排学生到指定的公司实习,不过真心觉得有些学校就是坑子。不喜勿喷 。 有些学生会自己找实习单位,不过不是太好找。因为实习生工资一般开的不高,在上海没有一定的经济能力,根本没有地方让你实习。 对于这类学生,我们采取的是签订实习协议,不予缴纳社保。但是会给他买一份商业保险,给予自身保障。实习结束后,如果要继续留在我们企业,可以拿毕业证,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缴纳社保。 并不是说企业为了省钱,打国家的擦边球。而是有些企业,特别是小企业,本身用工成本就大,自然不能提供完善的福利待遇。 不管怎么说,我们是做HR,既要兼顾企业利益,也要保证按照国家的法规执行。根据企业的自身情况制定出合适自己企业的方案,才是最正确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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