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公司组织结构调整,员工工作量有适当增加,但不需要加班也可以完成,这就比较合理的,虽然工资不变,所以,员工还是应当理解并支持,如果硬撑着不接受,恐怕只好辞职无补偿离开了……
工作量还得加,是否“离职”看情况
增加工作量,但基本无需加班就可以完成,但员工不接受工作量增加,让赔钱走人,公司也想留人,没有让员工走的意思。此情此景,比较合理的处理可以是:
1,好好沟通:让其接受
工作量增加了一些,又不是针对哪一个人,而是普通性的,虽然工作增加而薪资不变,这也是公司架构和人力成本控制的需要,不是员工想怎么样就怎么样的。
站在公司角度,可以与员工好好沟通。毕竟也不需要刻意加班就可以完成,而且大家都是这样,没有人例外,增加的工作也是合理的,公司希望员工都能够稳定的在公司发展,并不想让员工离开,但公司是一个整体,不可能为了哪一个人而单独搞一个制度或规则,公司的组织架构或员工岗位职能也不太可能一尘不变的永远固定,也需要根据市场/公司发展等需要来适时调整。
另外,现在的好工作也不容易找,不要义气用事,多问问到外面找工作的人吧,并不是想象的那么好,即使自己的一定本事和能力,好工作也很难找的,毕竟大环境在那里摆着。
如果确实想不通,或不接受工作量适当增加,公司是不会主动辞退员工的,如果员工要主动离开辞职,所谓的补偿金是不会有的,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书也会如实写,这也是劳动法的规定,不信可以去咨询相关人员。
总之,与员工好好沟通一下,讲清楚各方面做法的利弊,把公司和HR的职责做到位,最终的选择权在员工身上,反正工作量是必须加的,而且要把工作做好,否则,公司的相关制度也有约束力。
2,三天之内:明确答复
沟通后,员工可以好好回去想想,不必急着回答,也可以与上级/家人等商量。
但是,不能一直没有回馈,一般只能给“3天”时间,必须做出明确答复,也就是:留还是离开。如果离开,请写“辞职”单,如果不离开,就好好工作,如果对工作或同事“不尽责”,只有制度伺候了,如果违反程度达到严重,也可以无补偿辞退的。
3,不管多少:都先处理
不太清楚“不接受增加工作量”的员工是多还是少。
我认为,不管多少,作为HR或管理人员,都应当按照公司的统一安排来处理,也就是:尽力沟通,劝其留下,如果不想留,那就自己离开吧。
不要以为有这样态度的员工较多,就主动让步,作为HR和管理人员,是没有任何权限“让步”的,在公司领导没有明确再指示的情况下,也只能“照旧”执行;当然,如果人数较多,要与人事部门协调好,做好再招聘的准备。
如果员工书面提出辞职的人较多,还是要通知一下公司领导,毕竟“人多”的事情都不是小事儿,需要上级领导清楚,同时说明其中的“主要诉求”,也可以让一些重要或老员工到公司领导处交流一下,事先需要征得领导同意。
4,主动加薪:需要谨慎
即使是相对重要的岗位,员工如果不接受增加工作量而要离开,公司最好也不要采用“加薪”的方式来挽留,这样做的弊端太多。
比如:这种方式会被员工再次使用,其他员工效仿怎么办。
所以,即使再招聘新人也不要答应,除非公司提前主动加工资,而不是员工来要求后再满足,两者有比较明显的区别,加的理由和鼓励的话语都会讲得不同,对员工起到的效果差别也大。
1楼 red w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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