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员工工资支付的风险防控
工时与加班管理的风险防控
休息休假管理的风险防控
工伤事故处理的风险防控
一、员工工资支付的风险防控
1、支付基本要求——按时足额支付
计算方法就是企业依法制定颁布的薪酬制度。没有薪酬制度的,应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清楚。用人单位必须全额支付员工工作,不得克扣拖欠。
2、支付形式和周期——支付形式:法定货币、支付周期:每月支付1次,非全日制:不得超过15天支付1次(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如遇特殊情况,需事先与员工沟通,报备工会后方可延后。
3、工资支付限制——合同约定日期,遇节假日或休息日提前再最近的工作日支付;一次性临时劳动,任务完成支付;不得已未办理交接手续为由不发放工资(可书面告知员工来办理工作交接,如不配合承担不利后果,发律师函。基本工资正常发放,绩效工资可以暂缓发放)
二、工时与加班管理的风险防控
1、时数限制——用人单位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情况下,不得超过3小时,但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2、程序限制——用人单位要求安排劳动者加班,应把加班的理由、涉及人数、时间长短等情况向工会说明,征得工会许可及本人同意后,方可延长工作时间。(转化为加班申请)考勤数据要人力资源部门提供。
3、对象限制——三期女员工、未成年工
4、成本限制——平时加班1.5倍工资,周末双休两倍工资或调休、法定节假日3倍工资
三、休息休假期间管理的风险防控——员工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提供了正常劳动的情况下,依法应获得休息休假权利,常见有薪假如下:婚假、年休假、病假、丧假、产假、产检假、探亲假、育儿假等。(其中年休假申诉期为1年,如年休假因公司原因无法享受休假需支付三倍工资。)
四、工伤事故处理的风险防控——对工伤进行定性要把握四个关键点如下:
1、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和劳动法律关系。(劳务关系即使出现了人身伤害事故,所产生的费用不能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应从商保角度考虑降低风险)
2、“三工”原则——工作时间(应包括上下班时间、加班时间、临时接受任务时间、因工外出时间等)、工作场所(应包括公司范围以内、因工作被派离工作场所时来回的路线、上下班路线途中等)、工作原因(属于单位组织集体活动中受伤等)
3、无过失原则——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伤的,应遵循无过失责任原则即不管劳动者受伤是否存在过失,只要不是故意自杀或自残或犯罪或吸毒、醉酒工作,均不影响工伤认定。
4、举证倒置原则——“谁主张,谁举证”是一般原则,但在工伤认定中实行的是举证倒置原则即对于员工出现人身伤害,不是要求员工举证为什么是工伤,而是要求企业举证为什么不是工伤。如果企业无法证明职工的伤害不是工伤,那么职工伤害就会被认定为工伤。
6楼 michelle830516
学习。
7楼 425534083
学习了。
5楼 倪真美
很有启发。
4楼 沉思的猪
打卡学习。
3楼 一点俩点三四点
老师讲得很全面,收藏了。
2楼 锅贴闷小鱼
感谢分享,都是干货。
1楼 大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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