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现实工作当中,很多中小民营企业并没有建立工会,在没有建立工会的前提下,公司如果要单方面辞退员工的话,还需要通知工会吗?相信很多HR伙伴对工会的建立也比较纠结,因为多次建议公司领导去成立工会,但是公司领导再三拖延筹建事项。如果公司领导让你单方面辞退某个员工,你没有工会,该怎么办呢?今天就和大家分享一个案例,这个案例仅供参考,非标准流程!
企业未建立工会,辞退员工是否需要通知工会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这条规定就是工会在劳动合同解除中的监督作用,但是现实状况是很多企业客观上没有成立工会,如果企业要单方面辞退员工该怎么操作呢?我们先和大家分享一个四川的案例,这个案例仅供大家参考,大家不要直接引用,只是说在法院审理环节,还会出现大家意想不到的的结果。
李某某上诉请求:依法撤销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法院的民事判决,并改判支持其诉讼请求。事实及理由:1.一审判决在只有某物流公司(以下简称某物流公司)当庭陈述,而无其他证据印证及相关行业部门的批准,就认定对李某某采取不定时工作制错误;2.《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是地方性法规,不是某物流公司的规章制度,不能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某物流公司制定的《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第十六条,也只是约束驾驶员上班的行为,因此李某某下班后酒后开车并未违反某物流公司的规章制度;3.某物流公司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四十三条的规定在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前将解除理由告知工会的行为违法;4.《失业保险条例》规定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能够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审未判决某物流公司为李某某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错误。
争议焦点:1.某物流公司单方面解除与李某某的劳动合同是否合法;2.某物流公司是否应给付李某某经济赔偿金和法定节假日双倍工资。
一审案件事实:某物流公司系从事危险货物运输、普通货物运输等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李某某于2015年5月到某物流公司从事驾驶员工作,双方并于2015年5月9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约定根据出勤天数和出勤量计发工资,工作采取不定时工作制,每月工资不固定。某物流公司为李某某购买了社会保险。2019年9月27日,李某某酒后驾车,被交警查获。2019年9月29日,某物流公司作出《关于对驾驶员李某某酒后驾驶处罚的通知》,解除了与李某某的劳动合同关系。其后,李某某不服,向自贡市自流井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该委于2019年11月25日作出自井劳人仲案【2019】256号仲裁裁决书,裁决:一、某物流公司自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为李某某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的手续;二、驳回李某某的其他仲裁请求。
另查明,成都市交通运输委员会2017年4月12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中第一点第四项规定:“驾驶员的聘用应当经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审核……交通违法记分有满分记录且未满三年,以及酒后驾驶、吸食注射DuPin行为……以及有任何危害公共安全犯罪记录的驾驶员,不得聘用"。某物流公司制定的《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第十六条驾驶员行为规范中的“八不准"规定:“不准酒后驾车或在行车前12小时内从事影响休息的娱乐活动";第十八条驾驶员考核奖惩办法(f)项规定“驾驶员酒后开车被公司管理人员发现的罚款1000-1500元,并作辞退处理……"。前述《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李某某均签字确认其内容。
二审查明事实:二审过程中,当事人双方未提交新证据。本院对一审查明的事实予以确认。本院另查明:某物流公司至今未建立工会组织。李某某称其因酒后驾驶被交警部门处罚,其驾驶资格降级后,法律已不准许其继续驾驶此前所能驾驶的货车。
裁判结果及理由:本院认为,某物流公司系从事危险货物运输业务的公司,其行业具有特殊性,且该公司所在地的成都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亦对该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行业的驾驶员的行为提出了禁止饮酒等较高的准入要求,在此背景下,某物流公司对其公司驾驶员作出禁止饮酒开车的规章制度并无不当。根据前述规范性文件对该特殊行业驾驶员较高的准入要求规定以及行业的特殊性可知,该规章制度不但适用于上班期间,亦适用于下班期间,李某某的行为已严重违反某物流公司的规章制度,另因李某某因其违法行为致使驾驶资格降级,已无法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某物流公司据此单方面解除与李某某的劳动合同不违反法律规定。
李某某提出某物流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前未事先告知工会而应承担经济赔偿金的主张,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十二条“建立了工会组织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规定,但未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事先通知工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请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的,法院应予支持,但起诉前用人单位已经补正有关程序的除外"的规定,用人单位符合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情形,但在解除劳动合同前未事先通知工会而需支付赔偿金的前提是用人单位已建立工会,反之,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则无需履行该程序。
本案中,因某物流公司尚未建立工会,故李某某以某物流公司未履行该程序为由主张经济赔偿金,本院不予支持。李某某主张节假日加班工资,因某物流公司对其采取不定时工作制,其亦未提供证据证明加班事实,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九条“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的规定,本院亦不予支持。李某某主张某物流公司为其办理失业保险金领取手续,因不属于劳动争议范畴,且某物流公司已为其出具了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一审法院不再处理并无不当。
综上,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各位HR伙伴们,大家看到没有,案件当中法院陈述观点的时候,有一个信息就是,公司没有成立工会的,企业单方面辞退员工,可以不用通知工会,解除劳动关系,不属于违法辞退。但是,这样的观点可以直接使用吗?最起码,笔者这里负责任地告诉江苏的HR伙伴,在江苏省是不可以的,其它省份仅供参考!毕竟这么操作是有风险在里面的,因为一旦发生纠纷,员工的律师如果主张没有通知工会,属于违法解除,那就等于把风险处理寄托在法官身上了。因此,我们这里不建议大家这么操作。那么该怎么操作离职事项呢?笔者建议大家根据劳动合同法36条协商一致去处理即可。
希望本文对大家的工作有所帮助,仅供参考!大家如有不同意见,敬请留言!
13楼 gsliqif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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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他乡沈冬青
统一回复,谢谢大家点赞、点评!
12楼 jbl白开水
违法辞退就要赔偿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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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了
10楼 joylam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吧,我认为非大规模裁员不用通知工会
9楼 Agnelli
有时候不同情况要根据实际处理
8楼 梦幻快乐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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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丨绝版丨佳佳灬
通不通知工会不是重要,重点是要结合劳动法依据,做最优化处理
6楼 djfubyg
是的,现实的情况是很多企业甚至大企业都没有工会
5楼 你是王者荣耀吗
谢谢分享
4楼 猫猫淘啊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
3楼 red wan
感谢分享!!!
2楼 奋起直追的无花果2006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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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大卡
沈冬青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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