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讲授《人事制度操作技巧》的期间,一些职阶较高的学员在课后咨询了一些“宏观”问题。之所以称之为“宏观”问题,是因为提问虽然始于技术问题,但解决技术问题的工具选择却取决于面对趋势性问题时的决断。
本文对较为共性的几个讨论进行了归纳,与企业管理者切磋:
有一篇自媒体文章的标题是这样说的:“00后整顿职场”——随着新世代进入职场,不少企业正在面临领导力危机。
不同时代的员工确实有自己的集体风格。这是一种趋势性力量。面对这种力量,领导者若不能做出恰当的组织制度变化,组织可能会出现三种结果:
- 企业的领导者如果不因地制宜、就地取材,仍然按照过去的尺度去选材,会陷入无人可用的境地;
- 企业如果完全适用过去的规矩去管人,也会陷入冲突纷繁的境地。木材虽然硬,但可以制成轮子,但方法却必须是一点一点地輮。用力过于刚猛,不仅木材会折裂,工匠自己还可能受伤;
- 但是,如果企业的领导者完全无所作为,组织将不成其为组织,那就像面对大水而不筑堤坊,任其泛滥,则形不成水力。
所谓组织,其本意便是一群人按照某种秩序运转。所谓秩序,便是堤坊,便是制度,便是纪律。这也是我在《管理者劳动法实务手册》2022版更新过程中,重新更新的《规章制度(范本)》的基本思路。新时代的规章制度,与10年前《管理者劳动法实务手册》第一版出版时,在战略上已经有很大不同。
如前所述,建立有效的制度是必须的。有效的制度,应当有三个标准:其一,必须能够容纳更多样性的人,为组织打足够宽的地基;其二,必须能够将足够多的人塑造成适应企业组织目标的材;其三,能够有效地剔除完全不适应的人。
l 弹性工时,为员工的上下班时间设置一定的浮动空间,以使员工在上班下班问题上感受到更少一些“压迫感”;
l 弹性差旅标准,在财务成本控制范围内,结合灵活报销制度,员工可在一定程度上自主提高住宿标准,超标准的部分由员工自付或自付一定比例。
因为新世代的成长环境整体上比过去宽松和优渥,适度的弹性可以使员工更容易适应。
但是,这里的前提是“一定条件下”。一方面要把握尺度,过宽则会有双重的负面效果,造成组织效率和成本效率的下降;另一方面在制度层面要能收放自如,企业只将宽松给予展现出成长性的员工,对于未展现出成长性的员工则有办法收回宽松政策——必须在劳动法技术层面保障企业的管理自主权。
其中的关键是企业在价值观、素质和行为模式上都要有清晰的用人标准。如果没有清晰的用人标准,自然就无法对员工进行相应的训练;另一方面也无法对员工进行客观的考评。
无法对员工进行客观的考评,既是一个法律问题,也是一个管理问题。在法律上,如果不能进行客观的考核与评价,就无法证明员工合格与否,也就无法用常规方法淘汰不恰当的员工。在管理上,则可能形成唐太宗所说的“喜则滥赏、恶则过罚”的状况。
前面我们阐述“宽以容众”的观点时,一再强调“在一定条件下”。这是因为,宽柔如果过分,成为宽纵,则容易被不肖者钻了空子。若不肖者钻了空子而不能及时驱逐,便会形成蚁聚效应,堤坊崩溃便为时不远了。
所以,“宽以容众”与“猛以制奸”必须是人事制度中不可分离的两种功能。只有能够做到猛——对不肖者能够实行雷厉风行的制裁,才不致于使宽柔变成宽纵。
而要能够做到雷厉风行的制裁,人事制度的法律保障力是基本关键。
所谓“形式上是的”:,是指新时代的风格确实不同。所谓“本质上不是的”,是指人性趋利避害,自古皆然。而缘人情而制礼,正是组织管理自古不变的原则。《中庸》早已指出组织管理的方法:宽裕温柔,足以有容;发强刚毅,足以有执。有执,就是有抓手。考评与制奸的工具,就是抓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