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职业病?
在工作中得的疾病是不是一定是职业病,得了《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中的疾病是不是一定职业病?
回答这2个问题,我们需要先弄明白,什么是职业病?
《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4部门联合印发《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规定的职业病共有10类132种。
所以,职业病必须是列在《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中的疾病,如果在工作过程中得的病,并没有列在《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中,它就一定不是职业病。
职业病由于是在职业活动引发的疾病,所以,该疾病跟职业活动是需要有非常明确的关联性的,如果跟职业活动没有关联性,即使员工得了《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中的疾病,也不是职业病。比如:员工去海外旅游,恰遇暴乱,炸弹的声音使得员工得了“爆震聋”的疾病,但这个“爆震聋”的疾病,并不是职业病,因为,跟职业活动没有关联。
二、离职多年的员工,有没有可能得职业病?
我国著名的运动衣服装品牌“李宁”说:“一切皆有可能”。
外国著名的运动衣服装品牌“阿迪达斯”说:“没有什么不可能”
红玫瑰小姐说:“看看中国男足,连中国香港队都赢不了,就知道这个世界,真的是没有什么不可能的了。”
所以,离职多年的员工,也是很有可能得到职业病的。因为,职业病与一般的工伤在发现时间上存在着明显的区别。一般工伤的发生具有即时性、当场性的特点,而职业病的形成则具有持续性、缓慢性,在被发现之前又具有长期性和潜伏性,所以职业病发现和认定往往具有滞后性。所以说,一般的工伤,在形式上很象什么呢?就是很象白玫瑰小姐说的,我这个人很大度,我一般不记仇,因为,有仇的,我当场就报了。哈哈。
结论:即使离职多年,但因为职业病的特殊性,不能说这个员工的主张就一定超过1年的仲裁时效了。(这个是职业病跟别的劳动争议不太一样的地方,很多劳动争议,员工离职1年后未提起仲裁的,就超过仲裁时效了,但职业病并不一定就这样。)
三、离职多年的员工,怎么样才能确定为得了职业病?
职业病诊断的流程,往简单点说:就是员工要求诊断,填写《职业病诊断就诊登记表》,并提交相关资料,诊断机构也会通知单位提交相应资料,单位拒绝提交的或员工对单位提交的资料有异议的,由诊断机构提请单位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提交或进行调查,诊断机构需要了解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时,也可以对工作场所自行进行现场调查或提请调查。在确认劳动者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时,双方对劳动关系、工种、工作岗位或者在岗时间有争议的,职业病诊断机构就会告知当事人依法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等等。反正,这些杂七杂八的程序都走完之后,职业病诊断机构就会结合员工的临床表现、辅助检查结果和员工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并参考劳动者自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供的信息等,作出职业病诊断结论。
所以,单位不想劳动者被诊断为职业病的,就提交离职前的职业健康检查结果,证明劳动者离职的时候是好的,或者提交证明员工离职后从事了在他处有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证据,证明这个职业病跟我无关,或者是保佑经过诊断之后,不能作出职业病诊断的结论,阿弥陀佛、善哉善哉!即单位要证明劳动者的职业病不是在本单位发生的或者和在本单位的工作没有联系,如果举证不能或者无法举证,法律就倾斜于保护劳动者,要求单位承担责任。
四、职业病被认定为工伤,有期限要求吗?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患职业病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又规定,员工在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可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因此,离职员工似乎即使离职多年,只要在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之内申请工伤认定的,应该都没有超期,也就是说,能否认定为工伤,跟离职多长时间没有关系,跟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有期限上的关系。
但是,在个别地区,比如: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2008年9月11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工伤保险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劳社发【2008】21号)第二条第(一)项规定:“职工在离开职业病发生单位两年内,被诊断、鉴定为患职业病的,其在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并作出工伤认定。”也就是说,在广东地区,这个员工离职五年了,即使其被诊断为职业病,因其离开原单位超过两年,社保部门也不会认定为工伤。
又比如:《云南省职业病防治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劳动者离开原岗位或者原用人单位后,两年内出现疑似职业病症状的,可以向职业病诊断机构申请诊断,申请人应当提供诊断所需资料。”也就是说,在云南地区,离开原单位超过2年了,职业病诊断机构就不接受申请诊断了。
所以,如果案例是发生在广东或云南,亲,不要怕啊,员工要10万就属于无理要求了。甭说10万,要1块钱也都不支持了。当然,如果只是要1块的,即使法律不支持给,红玫瑰我咬咬牙自己给了就得了,哈哈。
五、建议
我在《红玫瑰小姐的奇葩招聘》一文中(https://www.hrloo.com/rz/13838958.html)写过:是HOW,不是WHAT,别人明明问是具体怎么操作,我们回答的一篇篇是这个东西是什么,审题不认真啊。所以,红玫瑰我是一定要说HOW的,你们说我说HOW好不好啊,哈哈。
1、该是怎么样的就是怎么样,让员工去申请职业病诊断好了,我企业积极配合。
2、经诊断为职业病并认定为工伤,怕吗?不怕,员工要10万元医疗费,首先,这个医疗费,不是员工说10万就10万的,而是花了多少钱就是多少钱,要拿医疗票据来报的,其次,公司是买了工伤保险的,哈哈,全部医疗费用都是社保基金承担,关公司啥事。
3、如果你公司居然没买工伤保险,哈哈,自己寻死,红玫瑰也是没得法子。
4、提醒一下,买了工伤保险的,如果被认定为工伤,七到十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公司支付的,但支付的标准不是按2016年的标准计算,而是按照员工离职时2011年的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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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人类,我叫红玫瑰,我是从未来回到2016年准备拯救地球的,李世石已经被阿法狗灭掉了,我要在今年生下来人类联盟反抗军的最高统帅约翰·康纳来,让他勇闯谷歌总部,关掉阿法狗,防止机器智能统治人类, 请你支持我。支持我的,请点击右下角的大拇指,给我力量,哈哈。
(备注:本文的风格,你们觉得象某人吗?不要着急下结论,请关注我明天、后天的打卡再说)
82楼 嘿巴扎嘿
学习了
81楼 兰花草nannan
bucuo
80楼 雪之風子
写的很好,完全切中要害,教我们该怎么做,而不是像别的HR那样,说了一堆,实际意见什么也没有给到。
79楼 yufei6102
假设员工被认定为工伤,想问一下这种情况,员工与单位已经不是劳动合同关系了,工伤保险如何支付?工伤所需的诸如劳动合同如何提供?用已经结束的之前的合同可以吗?
78楼 潇潇禾
“职工在离开职业病发生单位两年内,被诊断、鉴定为患职业病的,其在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并作出工伤认定。”也就是说,在广东地区,这个员工离职五年了,即使其被诊断为职业病,因其离开原单位超过两年,社保部门也不会认定为工伤。
77楼 绮珊
学习了
76楼 轩轩儿
学习了,谢谢。我想问一个问题,该员工的工伤保险是在职时买的,离职5年后,原单位购买的工伤险还有效吗?
潇潇禾
@轩轩儿:“职工在离开职业病发生单位两年内,被诊断、鉴定为患职业病的,其在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并作出工伤认定。”也就是说,在广东地区,这个员工离职五年了,即使其被诊断为职业病,因其离开原单位超过两年,社保部门也不会认定为工伤。
潇潇禾
@轩轩儿:按这个规定,是二年内提起才有效了!
75楼 小妮子昶
从法律角度,点赞。
74楼 蕴才教育
感谢 分享 让我学习了!
73楼 小文子姐姐
好专业,膜拜
72楼 minglanq
学习了
71楼 lhjq
学习了
70楼 梓芙
感谢分享!
69楼 2016guo
学习了!谢谢分享!
68楼 hklte_hr
学习了~谢谢分享!
67楼 Sally贞
学习了!谢谢分享!
66楼 我爱圆圆脸蛋
学习了,分析的很到位,可以给以后的工作作参考使用。
65楼 君琳
分析的很到位,对职业病的了解也很全面。我想问下,如果员工在入职前,离职后,公司都没有给员工健康体检这要怎么处理呢?
红玫瑰小姐
@君琳:可以看下周一的打卡
64楼 pingfreya
学习了,分析的很到位,超级给力!!!
63楼 淡若水
学习了!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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