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销售员3月底入职,入职工作主要跟进公司的客户,没想她私自用公司的客户资源接单炒单,钱都进她口袋,没有经过公司,后面被查出,公司直接辞退,辞退后工资没发放,老板的意思让她来公司再重新做交接,因为辞退那天只交代一部分炒单客户,后面公司发现还有,所以工资一直压着,她一直没来公司做交接,现在她去劳动局告,第一阶段调解不成功,准备走仲裁阶段,我们应该做什么呢?她私下炒单和汇款记录、微信聊天证据我们都有,就想问问现在我们还需要收集什么资料?本来想报警,没想到还要审计报告,因为我们主要流动资金是深圳的账户,但是我们用人单位是在中山市,中山市财务报表为零,报警不成。
我们老板的意思要工资可以,前提把前面的钱和订单一一交出,(因为还有售后问题)
但是那个销售现在就想要全部工资,一分都不能少
仲裁结果一般都会怎么样? 有告知的吗